第二章边陲小城(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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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地方当算是小城内还算凉爽的地方,虽然没有勾栏酒楼那般华丽,但倒底是所有人员都会去的地方。空间很大,足够塞上几百人在里面活动。到处是排列整齐的砖台,木制的货架摆在砖台的后方,流动的人群将之填得满当。各种各样的味道则在空气中飘荡:苹果青菜、牛羊狗肉、大蒜花生……想得到的世俗味统都进入这一片来,将人们都鼻腔调弄得舒服,身心也不自觉得放松下来——至少少年是如此觉得。

踏着湿漉漉略带咸味的地板,将竹编的菜篮和笑容调整着妥当。少年从码头离开后换了身干净简洁的衣裳,他俨然是这一片菜市场内的老熟人,买菜时总有着几个面熟的摊主向他招手示意。少年也总是会回之一笑,或者是攀谈几句以获得几块袖口里的糖果。不过少年身上的钱不多,摊主推销产品他也是借口离开。他只是带了几块银钱,还是从钱庄里取出来的。

好歹满打满算也是足够,菜市场的东西毕竟便宜。少年溜达了半个菜市场,将三寸不烂之舌使用灵活。几块银钱的份量硬是买出五六块银钱的东西。他掂量菜篮的重量,一家三口的两天吃食全在里面,甚至还余下二枚铜钱被少年用来买了一串糖葫芦吃。他对于自己的砍价能力还是很自信的。

转折几条小巷,向着绿茵的深处走去,严热又笼罩在身体上让人燥热。少年倒是习惯了这份厚重,至少那皮肤已经被晒成健康的小麦色。他又转折片刻,转进一片带着凉意的藤蔓小院。他脱下外套,顺带摘取一根清脆的黄瓜塞进嘴里,满身的疲惫都为这一份清爽而冲淡。推动门扉,那趴在木桌上的猫咪则叫唤一声,似是在抱怨奴隶的迟缓。

“大咪,怎么只是你在这里,我妹妹今天不是从学院里回来吗?还有爷爷呢?是又去找王叔叔下棋去了吗?”少年说道,将菜篮子放在坑坑洼洼的木桌上,“他就没有赢过李叔叔,真不死心啊!”

“喵呜。”大咪是只养得壮实的肥猫,它扭过头看了一眼少年又闭了下去。

“唉,真的出去玩了吗,怎么不晓得有没有煮饭……”少年坐在一方木凳上咕噜的喝水,他不懂猫咪的语言但也能将二人出门的缘由猜个大概,“大咪,我们怎么办?”

“喵呜……”少年说话时候将手伸向肥猫,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摸得它很是舒服,“喵呜……”

“要我自己做饭吗?可我做得不是很好吃,爷爷的手艺我一点也没有学到。”少年撸着猫有些失意,他从小在这片城区里滚爬会做得事情那还真不少。搬车、拉货、赶牛车、做家具甚至帮妹妹补扯坏的裙子也不在话下,可唯独这做饭是他比较大的鸡肋。

倒不是不会做,菜的咸淡色味大概能够做出来。可是少年做菜相较于爷爷还是差了很多。老头所做的菜不知多余调料都格外美味,比如做一道简单的焖鸡。去毛,去内脏,斩成小块放进砂锅里炖上少许,再加入盐来便别有一番风味。少年却把握不了火候大小,做出来是一样色泽,味道却有很大的差异。甚至于少年的妹妹也比他强,妹妹下厨的次数不多,花样好歹算是漂亮。过年吃饺子也是这样,爷爷的饺子鲜嫩爽滑,妹妹的饺子小巧可爱。少年只能够按部就班的捏出了圆饼来,费了蛮劲才弄出几个“折”来号作“十八褶”。

这自然不怪少年,他自从五岁进这个家中来时,做饭的事情就不归他管。少年在家中的任务主要是赚钱:编竹条、做炮仗,捡零碎铜件等是他小时候所赚的余钱,不够开销但用来满足零嘴和小妹的新裙子和糖葫芦是足够的。大了一点儿有力气便做杂活,体力活补足开销——少年上过几年私塾,却因为实在不解“圣书”而劝退——而后来爷爷病重的时候就接过生活的重担来。妹妹的学费,老头的汤药钱,吃喝用度和大咪的小鱼干都变成了少年所需要考虑的事情。

于是乎每一枚铜钱都变得珍贵,每一粒米饭所带来的饱腹感,家中购置的物资也需要慎重考虑。这种生活倒也是累,每每枕席而睡总不太安稳。但好在那妹妹足够体贴,老头子也是个慈祥的人,从不使用暴力,不对他进行过言语攻击。家里再缺钱也不让少年做夜班,只怕累坏了身子骨。又因为老头年轻肯干活,上山打猎,下河摸鱼,这房价颇高的萨鲁城有一方自己的房舍,这还不够吗?

“算了,等他们回来估计要不少时日,大咪我们去做饭好不好?”少年休息了一刻钟就站了起来,他将那只猫咪在脖子上面便向着厨房去,“做个鱼,还是多炒上两个小菜。”

“喵呜!”大咪喜欢吃鱼,但少年的脖子显然不是它喜欢的地方。它挣扎着跳上桌子,那上面虽然着少女湿哒哒的口水和老头子浓厚的酒味,但好歹符合猫体工程学。

对了,还有一件事忘记阐述。妹妹的名字叫刘霜雨,少年的名字叫周云,老头则为刘一枫。少年是刘一枫从城郊的青石下面捡来的弃儿。那时候少年身上有半块玉佩挂在脖子上,上有姓氏“周”。恰又逢大雨初晴,白云如练。便叫少年周云,至此已有十一个年头。

少年不喜欢周云这个名字,他没有关于周这个姓氏的任何记忆。他想改姓“刘”,老头却说祖宗之本不可忘记。因此仍然用这个姓氏。这给了他少许不便,至少邻居的称呼总是那么难以理解。“小云子”“刘家小伙”之类的怎么听都很奇怪。但无论何种称呼,他周云始终是这三口之家的一员,这小房子里也总有属于他的那张床……

刮去鱼鳞,自鱼腹将鱼一分为二。少年已经将厨具洗干净,佐料也切得整齐。去掉鱼鳃,将腹部的内脏一并去掉,用清水冲洗血水。内脏不要全部扔掉,鱼肺肠都是很不错的味道,一起炖煮会有额外的美味。鱼肉切成大块,骨头不要剃掉防止鱼肉散落。用猪油热锅,四分油热就大火连并葱姜蒜一起下锅炒出香味后放入腌制片刻的鱼肉。翻动鱼肉时动作要轻,让盐味进入鱼肉当中,同样也是防止鱼肉散落的一步。大概有三分生色时加盐翻炒,再加七八颗切碎的青红辣椒——辣椒一定要有辣味才会好吃——然后注水加盖调小火煮上十分钟,汤底呈现奶白色就可以出锅。

“鱼肉应该成色会不错……”少年等待鱼肉在锅中咕噜作响期间另升起一堆小火处理蔬菜。少年家里有两个做菜的黑铁锅虽然平时一个锅子就足够。但少年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凡是他做菜都一定要两个锅子齐下,他讨厌等待。

土豆切丝,少油七成热下锅猛炒两分钟时间出锅。分泌出来的油水另加点猪油进去,用盖子挡一会飞溅的油珠,依旧是七成热的时候放蔬菜。这次是切成片的丝瓜,大块的丝瓜下锅,炒得时间要久一点,还要放上一点不太辣的辣椒做装饰。依旧是焖煮火气却要大一点,丝瓜不要做太软,保留些硬硬的口感才更加清爽。将二者用小碟和大碗分别装好摆上桌,饕餮看了也为之心动!

“喵呜,喵呜……”大咪本来在养神,闻到鱼肉的味道就不自觉的躁动起来。

“别想,这些要等到爷爷他们回来才吃,只有这个时候积极得很,实在可恶。”少年揭开锅看了看鱼的成色。还算不赖:鱼肉松散但没有掉落,葱姜蒜的味道也将土腥味掩盖住,汤色也是上佳。尝起来味道也带着甜鲜。

“喵呜……”大咪自然听不懂人言,它只是觉得饿。于是不住的踩着少年的脚掌,要求这该死、下贱、臭水沟货色、母老鼠、混蛋,比青蛙尿还不如的家伙给它食物。

但少年不理睬它,他只是觉得痒并且抽出一来看——他识字并不是很多,因此对那些简单易懂的书籍青睐更多——那是一本名叫《剑仙凡尘传》的武侠小说。讲述的是剑仙李逍遥在凡间行侠仗义打坏人的故事,俗套简单又不失热血。少年看得倒也是有味,他享受着从窗口吹出来的风和扰乱的炊烟。这些都是生活的滋味,其实少年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要不去找一下他们吧,爷爷估计是和李叔下棋着了火不肯走了。霜雨那丫头也是一玩就不知道时间的性子。”等了一刻钟,少年合上书起身向门外走去,“顺便去挑一点水,家里没多少可以用的水了。”

可是不去倒还好,只是刚拉开那扇薄薄的木门,一个人就撞在少年的胸口上。而低头一看,那人竟是李叔——抓住少年的粗布衣裳,满脸写着有大事发生的李叔。

“小云子,小云子,呼……你在就好呀,你在就好呀。快去街上看看你爷和你妹,他们被轿子拦住了嘞!”李叔喘着粗气,他那身子骨要是再跑快点怕是要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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