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幕间其十:休息时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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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三日,周明泽中午下班,今天他难得有半天空闲。周明泽已经预约好了一家家庭餐厅,打算和妻子女儿外出享受半天家庭休闲时光。

他坐在车上,闭着眼睛小憩一会儿。

“副厅长,你的电话。”

周明泽奇怪地接过电话,“喂,你好?”

“厅长,阳争渡回来了。”

阳争渡,啊,他昨天去调查奇怪的警笛声了,怎么了吗?

“阳争渡发现什么了?”

“是的,他说他在一处公园里亲自发现了,一个怪物。”

“停车。”在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后,周明泽问道。

“他现在在哪?”

“正在回贝尔肯特的高铁上。”

“去站点把他接过来,我马上过去。”

周明泽挂断电话后,又打响另一通。

“希望她们能理解我吧。”

……

周明泽来到贝尔肯特警察厅总部,在别人的带领下走到一个休息室。他推开门,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阳争渡。

阳争渡此时坐在沙发上,精神萎靡,头发乱糟糟的显得十分疲惫。他双手交叉撑在自己大腿上,低着头。

听见开门声,阳争渡抬起头,看见是周明泽后直起身子,致了一个特遣队队员之间使用的抬手礼。

“你神色不太好啊,休息了吗?”

“只是一晚没睡而已。”

周明泽当然不会认为,一晚上没睡觉就会让一个精英特遣队队员变成这副样子,可他不打算现在就刨根问底。于是只是点点头:“我尽快问完,之后你先去睡觉休息,补充一下体力。”

“你遇到了什么?”

“警笛头,我这么称呼那个怪物。

阳争渡扭动着手指,回答道:“一个有着四肢,浑身瘦骨嶙峋,顶端有几个老式警笛的怪物。”

“它的体型很高大,站起来大概有十五米高,四肢很长,瘦长。浑身呈锈灰色,顶端的一个警笛里会伸出牙齿和舌头。”

“我没有测量过它的身体强度,但它跑起来可以达到至少十一米每秒,快步追击的时候是身体趴下来像爬行动物一样前进的。但它也能跳起来,它能够跳起至少二十五米,一次性可以跳过两百米以上的距离。”

听着阳争渡的描述,一旁的速写师在绘画过程中面容也变得扭曲,他似乎不忍观看眼前的图画,即便这是他亲自描绘出来的。

周明泽在听到追击速度的时候就大概明白一点了,他站起身走过去,拍拍阳争渡的肩膀。

“做的好,小伙子,你提供的情报非常详细有效,能帮助减少无数伤亡。现在你需要的是找一个房间和一张床,好好睡上一觉消除疲劳。”

“谢谢厅长。”

阳争渡起身走出门,在离开前说:“但这些情报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而要归功于一个名叫孟宇的阿拉木市民。”

在阳争渡离开后,周明泽对着身边的秘书说:“之后找出这个孟宇是谁,给他的家人亲属颁发足够的奖金和次级区级别的荣誉奖章。”

“是。”

周明泽来到速写师的画前:“关键是这个啊,人类有史以来第二例异常。”

在用铅笔描绘的画纸上,有着一个高大的人型生物,骨瘦如柴就像木乃伊,四肢完全不成比例的又瘦又长,黑色的电线缠在它身上,最后钻到它肩膀里,它的皮肤就像枯树皮一样卷曲,在头部的几个警笛中的一个里,既没有嘴唇又没有口腔的“嘴里”伸出长长的舌头,还有这不成形的牙齿外露。

“这到底是怎样的怪物啊。”

……

“小姑娘,唱首歌听听。”

“不要。”

“诶——”

玫多抱着脑袋失望地叫道,发起牢骚:“可是不都说小女孩唱儿歌会很治愈吗?我想再听听看啊。”

“……”

“玫多大姐”,金阁寺插嘴道,“那说的是小学或者幼稚园的小孩子。”

玫多瞅了一眼洛佩特,看着她娇小的四肢和飘扬的桃红色长发,以及那稚嫩的面庞。

“啊,我觉得也差不多,说不准我们的洛佩特唱歌,要比那些上小学的捣蛋鬼小鬼好听多了。对了,李素,我一直怀疑,你不会是萝莉控吧。”

李素一口烟呛住,玫多煞有其事地说:“你看啊,之前你当刑警的时候,那么多份档案偏偏你就记住了洛佩特的那份。后来跑来阿拉木,金阁寺调出的一大堆数据里你又一眼看到她,我真的很难不怀疑你是不是有某种独特的癖好。”

玫多朝着远离李素的方向挪开一步:“不会是真的吧?”

李素感觉自己头上要有黑色的集中线笼罩上来,他重新顺上一口气,缓缓吐出一圈烟圈。

“不会说话建议不要说。”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五日。”

洛佩特突然提起日期,李素伸出手揉揉她的脑袋。

“我知道,还有七天。”

李素头顶的天空呈现出雨后的湛蓝色,非常漂亮,就像夏日的玻璃弹珠。有一只大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三十多岁的高大女性,刚刚成年的前男子高中生和十三岁的女生,他们仿佛沉静在这番氛围中。

“第二轮,也就说还有两轮吗。”

他们所有人都在心里下定了决心:绝对要成为十位优胜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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