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久居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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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城区的狂欢氛围持续了几天,便悄无声息地终结了。原因是很多玩家被发现莫名其妙地以各种死因死在了各种地方,刀割,钝器击打,坠落,碾压致死。

据点中,大街上,桥洞下,甚至是垃圾桶里,种种诡异的死法引得人人自危。有些人选择隐藏起来,再次过上隐居的生活,但很多已经享受过了团体的美妙的玩家不愿意再次回到那种野兽般的状态,部分玩家聚集起了一个个或大或小的玩家组织,想用更加紧密的团体来应对存在的暗杀力量。

久居团就是这么一个小组织,他们的成员大都是已经颠簸腻了,想要把这场比赛尽可能拖长的半“躺平”人士。虽然心态上不想斗争,但再怎么说他们也都是一群杀人犯,一个个身上还是拥有着一些颇为实用的技巧,成员所有人一起生活在一座大公寓里,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他们认为只要警方不聚集起大批的部队,他们就是安全的。

金知焕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把手卷成喇叭状对着隔壁喊道:“懒猪,今天轮到你打扫卫生了。”

隔壁房间里走出来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身上还穿着睡衣,动作十分随意。他一面连声应和着,一面仰起头打着哈欠。在他做着打扫工作时,他的上衣耷拉下来,露出结实的肌肉。金知焕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在他打扫卫生的同时,金知焕和另外一个成员从新做成的土制冰箱里拿出主食和一些可食用的植物,她们忙里忙外地准备好饭菜。一直到中午,外出的其他几位成员回归,久居团才正式开始午饭。

整个久居团共有七人,五男两女,大都是年龄超过三十岁的中青年人,此时所有人坐在一张桌子上,金知焕似乎久违感受到了家庭的气息。

就像一家人一样,她想到,这里所有人都是杀人犯,因此反而所有人都不在在乎自己杀人犯的身份,还能有比这更好的地方吗,这里是我真正的容身之所!

云村用筷子夹起一块午餐肉,这盘午餐肉被金知焕细心加热过了,嚼起来倒是很有嚼劲。他嗒嗒嘴巴,吐出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的白色杂块,露出满意的表情。

“金小姐,今天的肉很有嚼劲啊。”金知焕脸一红,急忙要把那一盘肉收下去,云村立刻伸出手拦住他,“誒,我也没说不吃,多浪费啊,这样挺好的,还能锻炼牙齿。”

“老爷子,你也没几颗牙齿了吧。”何彬慢条斯理地扒拉着碗里的饭菜,取笑道。

戴着帽子的皮特大叔红着脸大笑起来,另一位名叫费根的中年女性也低着头吃吃地笑,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云村瞪了何彬一眼,奈何对方表现得完全不在乎。他只好安静了一会,可很快又忍不住,讲起自己年轻时的一些经历来。

“……”

“想我三十岁出头的时候,那时经济不好,好多企业都裁员了,我就是其中一员。那一天我走在大街上,瞅见一个女的带着一个小鬼头(金知焕皱起眉头),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我当时心里涌出一股火来,凭什么我要下岗,你们却能吃香喝辣的。于是我趁着她们走过我身边的时候,猛地一推,把她推倒,抢走了他的钱包。”

云村表现得像是在怀念承载了美好时光的往事一般,说道:“可惜我时运不济,推她的时候一个不小心,那女人的头磕到台阶上,居然就这么死了。”

他摇摇头,“真是不走运。”

何彬此时表现得非常感兴趣:“是啊,真是不走运,云村先生,你还有其他的事迹,讲讲呗。”

云村就又说了他在逃亡路上,杀的一个乘务员,他在讲话过程中极力吹嘘自己种种英勇表现,但除了何彬一直努力喝彩外,其他所有人都保持着沉默。

在听完云村的故事外,何彬又转过头去,向着皮特问道:“皮特大叔,你也讲讲呗,你是怎么成为逃犯的?”

皮特站起来,没好气地说道:“小子,别问太多,我先回房间了。”

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冷下来,金知焕私下拉了拉何彬的衣角,示意他到此为止。何彬沉默了一下,摸着后脑勺笑起来:“抱歉,是我问的太多了,本来没必要问这么多,是我的坏习惯。”

金知焕松口气,打圆场:“是啊,我们大家现在生活在一起,就像家人一样,有什么秘密随着时间早晚会知道的,现在没必要求知欲过度。”

何彬露出赞同的笑容,朝她点点头,也起身回去了。

午餐过后,金知焕收拾完,一个人回到自己房间,躺在床上开始胡思乱想,幻想今后的日子,突然房门想起来。

她刚刚升起警惕心,门外传出声音:“金小姐,我是何彬,能让我进去吗?”

金知焕松口气,回答道:“稍等,我收拾一下。”急急忙忙整理好房间,梳梳头发,打开门。

“何先生,您有什么事吗……”

何彬将一把水果刀刺进金知焕心口,进到房间里随手关上门。

“没什么,只是想让你稍微死一下。”补了几刀后,他拖着金知焕的尸体到客厅,和其他五个人的尸体摆在一起,淋上一点汽油,划开火柴点燃。“虽然想到会简单一点,没想到会到这种程度,死于安乐嘛?要是哪一个逃犯都有这么好抓就好了,可惜……”

冒名何彬,代号杜宾犬的特警把整个公寓点燃后,从正门走出去,一点点越过久居团花费大量心血构建的各种陷阱障碍,前往约定好的会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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