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还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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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桶酒加起来也就一百多斤,算不上多,但木桶厚重,人不好提,只能放在平板推车上。

刘江在前面拉,赵致在后面扶着,防止木桶翻落。

永平府的街道年久失修,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破洞,里面积攒着常年无法蒸发的臭水,腥臭味熏天。

车子小心翼翼的从土坑边上绕过,即使刘江踩在了那臭水里,也不会让车子失控。

天色还很早,太阳尚未出来,空气中带着一股冷意,等到了惠兴楼时,门口已经站了很多前来买酒的人。

王宝早早的打开了后门,将两人迎了进去。

顾不上停稳,手就已经放在了装酒的木桶上。

笑容在满是沟壑的脸上绽放,犹如沙漠戈壁上盛开的荆棘花。

“这是多少酒啊?!”

王宝看向赵致。

赵致伸出一根手指头,说道:“这是一百一十斤酒!”

“嘿,今天怎么这么多了!”

王宝脸上的笑容更胜了。

三人将三桶酒从平板车上取下,过完秤之后提到了前厅,倒进柜台边上早就准备好的大陶缸中。

黑色的陶缸里面酒花激荡,香味熠熠荡漾。

赵致随意的坐在了一张长条凳上歇息,刘江双手叉着腰,支着傍边的撑顶柱子喘着粗气。

王宝从后厨端来两碗杂粮粥,和一小碟咸菜。

“吃吧!多吃点带盐的东西,回点力气!”王宝把粥、菜放在桌子上,对两人说道。

赵致和刘江也不客气,坐下来就吃。

没多少讲究,两人手上还有一些污垢。这穷年贫月里,哪怕是带土的饭都有人吃,别说这个了。

王宝又走近后厨,端着一个小木盆出来,一小盆水倒进了酒缸中。

看着水与酒在里面冲撞激荡,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做完所有的事,这才打开门板,开始营业。

门刚一打开,就有几个等候多时的人冲了进来。

嘴里大大咧咧的喊着:“我要买三斤酒,快快快!”

说着,就把手中的葫芦往赵致手中塞。

赵致笑了笑,接过葫芦,开始打酒。

取来专门沽酒的竹勺,往葫芦里打了三下。

这一勺酒,其实没有一斤,只有十五两,三勺酒加起来,也只有两斤十三两。

明制一斤十六两,所谓半斤八两,便是如此。

行商行商,自古商人哪里有不奸的呢?不过,市井上的人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太过纠缠,司空见惯的事情罢了。

惠兴楼还算好,永兴楼家的竹勺,一下只有十三两。

那人笑眯眯的从赵致手中接过酒葫芦,随后从身上摸出一个钱袋子,叮叮当当将里面的钱去全部倒在柜台上。

有铜钱,有散碎银子,驳杂不已。

赵致清点了数目,退还了多余,将这些钱收下。

早上过来买酒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老酒鬼,这些人的钱来历不明,谁也不知道昨晚是在哪里忙活,才弄来了这些钱。

赵致可不管那些,如今的他,正是资本积累时期,任何钱,都必须积累。

那人刚出门,便仰头大灌,身上酒气浓郁,红着一张脸,慢慢悠悠的离去。

早上买酒的人不多,也就七八个,拢共卖出二十斤酒,得钱七千余,折算成白银,也就是七两左右。

黄昏时刻买酒的人多,大都是忙活了一天的矿工,或者城中的一些力工,又或者那些爱喝酒的文人雅士。

不过,赵致不管那个,只要过来做生意,那都是客人。

日头优哉游哉的在天上晃荡,不知不觉间已经是中午。

冬天已经过去,春天已然到来,尽管各处苍苍茫茫看不到生机,但机体上的反应无法掩盖。

春困,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现象,此时的赵致,正与周公搏斗。

昨日忙活到大半夜,今天又起了一个大早,只吃了一些杂粮粥和咸菜,营养跟不上,自然要乏困许多。

站在柜台后面,左手支着下巴,一下又一下的点头。

忽然响起了一道声音,将赵致从睡梦中拉醒。

“喂,给我打两斤酒!”

声音渐大,等赵致能听清时,那人已经来到了面前。

身材不高,一米六顶天,倒是有几分富态,身上还有一股子油烟味,赵致当下就猜到了这人的身份。

除了厨子之外,还会有谁身上有么重的油烟味?

没有饿死的厨子,当厨子的,大都富态一些。

临近饭点,这个时候应该是厨子最忙碌的时候,现在这人忽然站在这里,大概率是因为手中没有事情,或者专程过来。

中午买酒,又是厨子,这几个点加起来,赵致就知道来人是谁了。

除了永兴楼之外,还能有谁?

“酒葫芦呢?!”

赵致看着两手空空的他,问道。

这人回道:“没有,用你家的葫芦吧!”

赵致俯下身子,从柜台下面的竹筐中摸出一个前几天刚买的酒葫芦。

吹了吹上面的灰尘,开始打酒。

“酒葫芦一个作价二十文钱,还望知晓!”赵致一边打酒,一边说道。

这人眉头微促,一副不满的样子,“酒葫芦还这么贵?外面只卖十文钱!”

赵致停了下来,作势就要将刚打进去的酒往外面倒,“那你去外面买啊,我又没拦着你!”

“行,我买!”这人牙根子直痒痒。

付完账,拿着酒葫芦,头也不回的走了。

赵致将柜台上的铜钱,一个个的扔进了柜台下面的钱匣子里,同时在账本上记录下了这笔交易。



永兴楼是永平府最豪华的酒楼,有个三层小楼,临街向阳,能俯视整个永平府城。

据说,永兴楼后面站着的东家是京师的某个权贵,但具体是谁,却没有人知道。

惠兴楼的三碗不过岗,早已经传遍了整个永平府,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惠兴楼售卖好烧酒,而且价格还便宜。

永兴楼也想着降价卖,但酒水的质量比不上赵致的酒,孰优孰略,百姓自然能分清楚。

这严重打击了永兴楼的烧酒生意,几乎可以用一落千丈来形容。

这些烧酒,本就是从京师运来,成本很高,现在卖不出去,只能囤积着,早晚要赔在手中。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永兴楼自然不会咽下这口恶气。

那人提着就葫芦走进了永兴楼,柜台后面的掌柜看见他进来,急忙迎了上去。

“买回来了?!”掌柜孙福宝忙问。

林狗儿把手中的酒葫芦在掌柜面前晃了晃,说道:“买回来了,不得不说,他家的酒确实好,隔着老远,我都闻到酒香味了。”

孙福宝忙接过葫芦,扒开了塞子。

酱香风味迎面而来,充斥着他的鼻腔。

“太香了,香的有些过分!”孙福宝叹道。

这个时代的酒,提纯技术不过关,在保留粮食本身的风味同时,会残留很多杂醇或者其他杂质,酿出来的酒尽管有香味,但并不纯粹,是一种比较杂的香味。

而这个葫芦中的酒,香的很纯粹,没有任何杂味。

“这是什么酒?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么香的酒,即便是御酒,恐怕都不如!”孙福宝叹道。

林狗儿接话道:“谁说不是呢,惠兴楼有这种酒,这赚钱就像是捡钱一样,看的人真眼红!”

“不着急,先慢慢来,先看看再说。把这酒装进干净的瓷瓶,先送到京城再说”



傍晚时分,赵致一个人在厨房忙碌。

梁翠本来不愿让赵致进厨房,总是说什么“君子远庖厨”。

可今天晚上,却很固执,硬是钻进了厨房,让梁翠坐在堂屋等候。

低矮的厨房中,黝黑的铁锅里面炖着一只乌鸡,佐料有枸杞、参须等补药。

这些东西,都是赵致从拼宝宝上了买来的,花了不少钱。

香味在铁锅中酝酿,最后从陈旧的木头盖子的缝隙中飞出。

小火慢炖之下,乌鸡的精华全都浓缩在了汤中。

赵致死死盯着灶台,生怕里面的火太大,又或者太小。

星辰闪耀于夜空,赵致端着砂锅,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堂屋。

尚未进门,梁翠就闻到了一股香味。

堂屋中只有一张低矮的桌子,以及桌子上黯淡的油灯。

赵致将砂锅放在桌子上,揭开盖子。

香味瞬间便充斥了整个房间。

“这是我专程给您炖的乌鸡汤!”

赵致搀扶着梁翠,坐在了桌子前。

暗红色的油灯灯光下,鸡汤并不好看,可这依然让梁翠眼含热泪。

“我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吃这个是浪费粮食,我儿快吃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梁翠的身子都在抗拒。

赵致笑了笑,说道:“怎么会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呢?我已经找到了诊治法子,以后可要长命百岁呢,快赶紧吃吧,锅里面还有。”

梁翠还是不愿意吃,觉得实在糟蹋东西,可架不住赵致的劝慰,最终还是坐了下来。

鸡汤入口,眼泪珠子哗哗的往下掉,止也止不住,全都融合进了鸡汤中。

也就是从这天开始,从不信佛的梁翠开始拜起了观音菩萨。

今天这顿饭,是梁翠这几十年来吃的最香的一顿饭,甚至比当年嫁给赵致他爹时还要香甜。

服侍着梁翠吃完饭后又安顿着她睡下,赵致这才回到了厨房。

随便的吃了一些,将剩余的东西装进一个砂锅中。

第二天一大早,送完酒之后,赵致向王宝请了假,带着刘江回了家。

王宝又招了几个小工,现在也不紧着他们俩。

带着刘江走进厨房,把厨房案板上倒扣着的木盆打开。

淡淡的肉香味飘进了刘江鼻子里,这灾荒年月,寻常地主都不见得几次荤腥,更别说刘江种升斗小民。

飘在上面已经凝固的油脂,勾动着刘江的胃口,大块鸡肉之下的名贵药材,更显珍贵。

看着发愣的刘江,赵致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是我给我娘炖的鸡汤,现在还剩不少,如今天气渐暖,也放不住,你端回去吧!”

刘江如同机械般的扭过头来,呆呆的看着赵致:“这,这,这就给我了?”

“不只是你,还有你的父母!”赵致笑着说道。

“别愣着了,待会我还有一件大事要办,要你跟着我去!”赵致拍了拍刘江的肩膀。

刘江上次吃肉的时候,是在十年前,跟着老爹去坐席,抢着一个鸡爪子,啃得干干净净,恨不得连骨头都一起嚼了。

一眨眼便是十年,刘江早已经忘了肉的味道。

“端着吧,路上可要盖严实,不要被人抢了去!”

赵致将这盆肉交给了刘江,用盖子和毛巾盖好,随后一脚把他踢出了门。

看着刘江的背影,赵致笑呵呵。

以后的路,将会艰难无比,对身边人好一些,总没有错。



下午,赵致带着刘江去了李平生那里还债。

这几天积攒下来的钱,已经足够还债了。

李平生家住城东,要绕半个城过去,家里算不上大富大贵,也就是相对宽松一些。

这是一个两进的小院子,看着他家的紧闭的大门,赵致想到了之前。

说实话,人家能帮他这么多,已经够可以了,不管是理,还是情,都挑不出什么毛病。

摇了摇头,将这些事情抛之脑后,敲响了房门。

房门应声而开,李平生的半张脸探了出来。

见是赵致,便忙道:“是同意去矿上了?”

赵致摇了摇头,道:“不是,我今天来是还钱的!”

李平生大吃一惊,“什么?还钱?那不是一两二两,是几十两,你哪来的钱?”

赵致拍了拍自己的腰间,铜钱碰撞与银子碰撞的声音沙沙响起。

这让李平生极为疑惑,这才多久,真就把钱攒够了?

于是带着他走了进去,坐在了堂屋。

脸色并不是很好,因为他并不相信赵致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弄到那些钱,还以为是在哄骗他。

可当赵致把装着钱的钱袋子拿出来,放在他面前时,原本板着的脸,也一下子活络起来,拉着赵致的手,说着当年和赵致老爹赵平的关系,连连解释那天态度不好,各种说好话,甚至还旁敲侧击的询问赵致是在哪发了财。

态度那叫一个好,那叫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人就这样,嫌贫爱富,不能说坏,也不能说好。

赵致能做酒的事,如今只有刘江、王安和王宝知道,这些人也不会闲着没事在外面胡咧咧,李平生自然不知道。

热情的李平生拉着赵致的手,讨论了好久,恨不得当场认为干儿子。

能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搞到那么多钱,本就不是一件容易事。

无论是赚,还是借,都证明其能力不小。

能在短时间内赚到这么多钱,那得多厉害?能在短时间内借到这么多钱,那得多有人脉?

不过,李平生心里还是有些好奇,那就是为什么之前的赵致没有表现出来,反而一直等到现在?

尽管还很疑惑钱的来路,但钱就摆在这里,除了相信之外,也没有其他选择。

期间数次旁敲侧击,都被赵致转移开话题。

但他并没有死心,心里还挂着这茬。

要留赵致吃饭,被婉拒,趁着天色还早,赵致也就出了门。

走在永平府的大街上,刘江跟在他身后,有些不解的问道:“有饭不吃白不吃啊,怎么还出来了呢?!”

赵致回过头,说道:“我想赎回我家的宅子,还有我家的地,我要赚钱,赚很多很多钱!”

赵致的老爹在城外有地,面积不算大,也就是五十亩左右,因为不是举人进士,土地的质量也不怎么好,大部分都是旱田,位置也稍微偏些。

若是前几年,赵致根本不会看这种田地,但是现在,他巴不得这种地越多越好。

因为他要在这些偏远的土地上,训练人手,训练兵丁。

“行,以后你要干啥,我就跟着你干啥!”刘江拍着自己的胸脯,信誓旦旦的说道。

赵致转过身子,一脸郑重的看着他,“那我要是造反呢?!”

刘江一愣,沉思片刻,旋即脸色渐沉,声音渐显郑重,“你要是想造反,那我就操刀子和你一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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