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八章 凡世的幸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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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魔导国大半年过去。

这段时间,杨阳将叔叔杨唯送回了地球,避免他翘班太久失去教师的职务。魔法颇有小成的红袍少女对亲人做了完善的防御,嘱咐他随身携带魔道具,防止亲生父亲可能对复制体的杨唯下手。

在地球期间,杨阳用三个月时间提前高考、跳级上完大学课程,同样做到的还有昭霆。

而冰宿则是和收养她的舅舅表哥团聚,取得了他们的谅解后,借了医学书等专业书籍回到艾斯嘉,继续研读课程。

借助召唤法阵留下的渠道,杨阳经过导师月的同意和帮助,建造了安全的短效空间门,能够短暂出入地球。也是通过这个方法,其他真正属于圣贤者的后代,四位救世主,都完成了学业,定定心心在异世界长住了下来。

轩风也改变了想法,因为她购买了魔药,送给地球的外公外婆,改善他们的健康,还有不少财物。从小她的父母离异,母亲受不了情殇,跳楼自尽,抛下父母的养育之恩。这也是她在五个地球少女中,唯一心心念念要回去,哪怕要斩断异世界的情缘的原因,她必须奉养外祖父母到天年,而不是像母亲懦弱地逃避。不过她找到了更好的方法,艾斯嘉的魔法资源,不汲取实在太可惜了。她现在一心一意钻研魔法,想要赚取更多的钱财,因为她身无长物,买魔药的钱还是从好友杨阳那里借来。一旦她下苦功成为强大的魔法师,那么将来,为祖父母送去更多延年益寿的药品,为他们创造更优越的生活环境,甚至将来把他们接来这个空气环境更好的世界,也不是梦想。

一直碰软钉子的财务部长吉西安,因此看到一线曙光,更卖力地追求心上人。

可惜,表面风流婉转情场得意的南城救世主,依然没有改变骨子里的想法。

“轩风,你真的打算不婚主义了吗?”

这天,在明亮的学习室,杨阳询问同班好友。

身穿白袍的少女一头乌亮的秀发戴着蝴蝶形状的翠玉发夹,衬得姿色更加明媚迤逦,柳叶弯眉杏核眼,白玉面颊点朱唇,她本就生得一如古典仕女的婉约和俏皮,也难怪男人们前仆后继。杨阳心下暗赞。

轩风手捧脸颊,幽幽叹了口气:“实话实说,如果能娶到地狱之主,洒家这辈子就值了。”

杨阳骇然变色,昭霆也吓得连连拍打桌子:“醒醒!那是你祖先!”

“又没血缘关系。”轩风唾弃,她们这些救世主,唯一有席恩或者说肖恩血统的就是这个天资纵横的元素使了。

“就算有你也不在乎吧!”杨阳眯起眼,一针见血地道。轩风不否认,她的男女道德底线确实低。

“没办法,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最好的男人,而除了他,还有更高的标准吗?唉,真不知道是只存在于白日梦,还是现实有却得不到哪个更让人伤感。”

杨阳听得嘴角直抽:“好吧,至少你的祖先泡到他,虽然是四分之一或者不知道多少分之一,算值了吗?”看轩风的美色,席恩当年还真不亏。虽然如果不是落难地球,那些先祖还真的无缘和地狱之主发生露水姻缘。

轩风高兴起来:“嗯,算是吧。”

因为这次从地球搬来不少东西,下午在图书馆,杨阳展开宣纸,兴致勃勃地旁观轩风信手挥墨,这个朋友写得一手娟秀清芬的楷体和潇洒自在的行书。

因为出生书香门第,母亲又是文艺少女,轩风从小练习毛笔字,写得一手精湛的书法,国画也颇有造诣,杨阳跟着她学过,这会儿,也练起笔来,因为这和冥想一样,有镇定心神的作用。

“席恩?”帮她们研墨的昭霆瞄见常来借书的祖先。

抱着书经过的黑袍法师驻足:

“写毛笔字?”

“咦,席恩,你知道?”杨阳一惊后,反应过来:废话!席恩在地球待了二十年,在欧洲就住了十六年,先掉落的地点是明朝时的中国。

不过她本来以为这位大佬实用派的性格,不会关注这类文艺类的修养。

席恩却很有兴致,星辰般的银眸也亮了一下。

虽然那时意外落到一个低魔世界,丧失大半施法能力,还有个神经病魔族在后面追,但是他不能忍受自己成为文盲,还是短期内学会了各种地球文字。

最初教他中文和书法的……法师瞥了眼黑眸直冒小星星的后代,轩风长得和她的祖先柳如眉有些相像,气质也非常相似,只是眼角少了一颗泪痣。

他在地球娶的第二个妻子有这样一颗痣,据她说是「爱哭」的位置,她的名字也是出自一首词。那是个言笑吟吟的青楼女子,虽有这样一颗痣,却从不哭泣,只有在他娶她的那一晚,眼眸里隐隐有泪光的影子。

她的能歌善舞,才情美貌,风流婉转在他身上毫无用武之地,但是她细心体贴的陪伴,常让他感觉舒心。

为他泡茶,研墨,一笔一划地,教他学写毛笔字。

时至今日,那些记忆突然分外鲜活地浮现出来,席恩至今记得,她握着他的左手书写的触感,执笔的力量,柔软中富有芳草般的勃勃生机,还有她对他说的话:“曼卿之笔,颜筋柳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看她写字和作画,真的有泼墨造物,笔下生花的神奇功力。

“那!你写给我们看看好不好?”昭霆蹦跳起来。

席恩有点赧然:“我写得不好。”杨阳知道他不是谦虚,黑袍的为人有一说一,温言道:“书法要靠长时间勤学苦练,长久不温习,肯定生疏了,不如试试?”席恩停顿了一会儿,走了上来。

他毫无高人的自觉,就算会当众写出一笔臭字,听杨阳说得在理,自己也想巩固一门过去所学的技艺,就毫无顾忌地拿起笔。

一看他的手势,轩风和杨阳就知道他是练过的,还是行家教授,连下意识挽袖的动作,都犹如行云流水,压笔有神,身姿笔挺,目光专注。

跟在圣贤者身后的法师和元素使都和昭霆一样,伸长了脖子观看。

因为受到当年召唤法阵沟通两个世界,法则紊乱的影响,魔导国历来使用的就是中文的繁体,所以众人看得懂。

小楷。

初学者的常用字,杨阳不意外,尽管席恩的字只能算工整,但是想到他的练字时间,还是非常了不起了。

而且,看字迹,风骨铮然,虽然有模仿的秀丽却构架严谨,任何一笔都不落败象,运墨的浓度气象万千,即使生涩,还是显出了执笔人的本质。

这就是书法,这就是中华文化,杨阳赞叹,对故乡升起满怀家国情豪。

无论出生如何,她就是地球人,就是炎黄子孙。

奇妙的,欠缺审美的地狱之主也能感受出这种字体的形体美和特别的风骨,大概是当年结发妻子的教导,一个字一个字充满耐心和形象的叙说,和她那下笔如有神,出口成章的风采。

本领没丢失,又想到学好了可以回头教喜欢艺术的养子,席恩心中愉快,轻轻搁下笔。

写的是人名啊。轩风利眼看破,在心底给祖先点赞,哪怕席恩这种不解风情,在爱情上极为迟钝和笨拙的男人,一样也被那位女郎攻克了一点,这段经历和这个人,都在他心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就是她们中华文化的魅力,也是她家祖先的魅力。

嗯,还真是值了。轩风磨着地狱之主又写了一幅字,再送给他自己的书画,看到他珍重地收下,开心地收起了有自己名字的宣纸。

这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太阳和暖、微风送爽,窗外的喷泉水波如纹,天空云朵的倒影明丽,令人心旷神怡,胸怀舒爽。

因为这个小插曲,中城卡萨兰带起了书法热,也因为五位救世主少女的影响,地球文化也在另一个世界,润物无声地传扬开来。

回到始源之海,魔法之王继续养女儿和学习研究的生活,不过从书法获得灵感,他在幻想海重新塑造了神秘这个神职。这也是他从神印想到的,众神的前额都有神印,既是花纹也是抽象的符号,就像神力和神格的具象化。用类似的方式,他可以让宇宙的一切本质显形,化为实质的存在。

席恩若有所思地凝视手中繁复瑰丽的银色符文,重塑奥古诺的神职成功,印证了他的推想是正确的。

奥古诺原本的神职,魔法的来源,就是最初的想象力。

法师凝视手中美丽如冷银火焰的法则,思考是否融入神魂。

点燃神火,他就不再是凡人了。虽然能获得不死和重生的能力,但是法则一定会重塑他的灵魂,这就是法则,不同于他的魂咏,完整锻冶和保留了他和魔法共生同在的灵魂本质。

所以魔法神果断让手中至高无上的神职回归初始元素的概念空间。

反正,神秘是追寻的事物,固定不变,被人掌控的东西,就不再是神秘了。

只是,让最美丽的神秘从掌心溜走,就连意志力超凡脱俗的魔法之王都觉得可惜,回到神躯,这种状态,他的自制力最完美无缺。

卡雅一蹦一跳地窜进父亲的书室,意外看到黑檀木桌后的黑袍法师是神灵的姿态,也就是苍蓝色长发,有着长长双耳的精灵。

深海般的蓝眸沉静地注视书页,雪雕一样无瑕的俊容,仿佛连气息都冻结的神明令人生畏,但是看到女儿进来,他放下了手中的古籍,这是个默许孩子亲近的态度。

“父亲——”卡雅开怀地扑进他怀里,她已经是八九岁的模样,可以依靠在父亲的膝盖上,明灿如金沙的长发披拂一地。

席恩抬起左手,轻轻抚摸女儿辉煌亮丽的金发:“功课完成了?”

和黑衣男子沉寂如夜的声线不同,蓝发神祇的嗓音如同泉水叮咚,冰透清寒,语调却细腻温软,宛如包裹着冰晶的天鹅绒。

“完成啦,格兰妮今天还教我新的甜点哦。”

他的手和黑发的他一样,手心有着藏起的温凉,冰冷的手指也带着呵护的力道,不露声色地将她翼护在自己的袍袖下,卡雅不禁深深眷恋这样的亲情。

金发女神想起萨玛艾尔一次次熟极而流地枕在父亲膝头,亲昵撒欢的样子,还有打压自己,不许自己爬到父亲怀里的霸道,吃醋地嘟起小嘴:“兄长是睡在父亲膝盖上长大的吧,他好幸福。”

“……”睡在男人的大腿上有什么幸福的?席恩莫名其妙,默默地想。

他还觉得委屈了儿子和女儿。

龙鳞可能不觉得他的双腿硬邦邦,但是幼年女神不同。

“卡雅想要母亲吗?”席恩慎重考虑这个可能,手指轻抚女儿花瓣般的小脸,“比如,一个柔软的,有香气的人类仕女?”以列文的身份,倒可能联姻。

不过那些交际花扑鼻的香粉气息,总是让他想打喷嚏。

“不要啊!”金发女孩差点惨叫,然后撒娇地磨蹭法师缀着秘银纹饰的天蓝法袍,声调甜美地道,“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永远和父亲兄长在一起,不缺母亲。”

不缺就好。席恩点了下头,收回手。如今的他也没有谈一场俗世恋爱的兴趣,更不认为自己会被谁的爱情打动。

说到香气,有谁能比得上魔法之王身上孤高奥妙的冷香?卡雅偷偷地想,父亲的天鹅绒长袍也是最柔软舒服的,还有,怎么能让一个面貌都不知道的所谓仕女爬上他的床?

这点卡雅和萨玛艾尔想法相同,不需要再多出一个家庭成员分宠了。

“安达根本做不好点心,搅面糊的搅拌棒都捏碎了,我做的冰糖牛奶榛果蛋糕是最棒的,父亲您一定要尝尝。”

听着女儿兴致勃勃说着夜宵,席恩心下有些无奈。

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在意吃食的他,身边最亲近的对象,好像都有“贪食”属性。

肖恩就不必说了,生前生后都是饭桶,前世肯定是饿死鬼投胎;夏尔是胃口好的龙族,先祖还是能够吞噬宇宙的虹彩龙,所以血脉复苏后,食欲好得没话说,吃遍宇宙各色料理和种族;就连卡雅,这个看似乖巧可爱的小女儿,都喜欢品味和制作各种美食。

自从艾斯嘉的文明逐渐发展,席恩终于迎来了躺平等分红的幸福生活。月可不会让后辈受委屈,即使目前魔导国起步不久,以席恩当初资助的数目,还要等五年以上才能还清贷款,增加真正的红利,但前景只会越来越好。

席恩个人是不在意,黑袍习惯的赚钱方式是打劫,当他成长为一个强大的黑袍,就占据了暗月法师公会的总部云中塔,拥有了里面的财产。后来又是聚敛了四大陆财富的东方学舍,实验室和材料都不缺。尽管捐出去了,但他还有那么多导师的遗产,尤其是布拉德的私产,堆满了整整十个半位面,他当年还向他展示过,席恩吃喝玩乐十辈子都不用愁,还有他自己作为旅法师得来的资产,俗世的财富对他早就没有吸引力。

但是席恩对饥饿寒冷有根深蒂固的恐惧,如果说成神唯一带给他的幸福感,就是让他彻底摆脱了人体的需求。

当七岁听到万物之声后,在自然界,他不担心没吃没喝,元素精灵和玛娜们会指点他找到果腹的果实和水源,从弟弟那里学来德鲁伊魔法,也着重练熟构造魔法小面包和清水的法术。但他一直记得在学会魔法以前,颠沛流离饿到恨不得吃了自己的感受,裹紧单薄的衣裳也无法取暖的彻骨冰寒。即使成为他最厌恶的神明中的一员,他也不后悔踏入那扇告别人世的门扉,成为不畏寒暑无需进食的魔法之躯。

那样的感受,再多的美食也填不满。

这也是席恩会做料理,也接受养子女儿对他的孝敬,却始终不在意三餐,冷淡隔膜的原因。

因此,黑袍法师唯独不想短了子女的衣食,只想为他们提供最好的条件。

当初挑战众神以前,考虑到失败的可能,他就安排了下仆和安顿场所,务必不能让小龙饿着冷着。

卡雅也是,即使神明不用摄取人间的食物,但既然卡雅好奇和喜欢,构物术对他也不是困难的法术,当然力所能及地为她创造美食的天堂,还把自己会的菜单都传授给机关女仆格兰妮。

有趣的是,神明有味觉和食欲,就是黎姬发现的。在母神的记忆里,小时候的她调皮捣蛋还贪吃,总是把各种东西往嘴巴里塞,还因为误食毒蘑菇和有毒花草,幼年的神体无法消化拉过肚子。这个癖好和这些黑历史有损“最美女神”的形象,混沌神沙凡西顿和时空神贝里卡斯都有意隐瞒,不让后代知晓。沙凡西顿还试图矫正妹妹的“怪癖”,迫使她保持最端庄高贵的仪态。唯独魔法神奥古诺丝毫不在意,纵容妹妹的爱好,每次云游归来都给她带各种当地的土产和新发现的食材,还亲手为她做美味料理,这些被投喂的幸福过往都是黎姬最珍惜的回忆。在重新创造卡雅时,席恩有看过,所以对和黎姬性情一样的女儿,也和当年的老师一样,包容她的喜好。

卡雅扬起美绝尘寰的脸蛋,轻轻吻着他的指尖:“父亲有空吗?今晚能为卡雅和安达做晚餐吗?好怀念父亲的手艺。”初始龙的厨艺太完美,因此少了一点烟火气,那是席恩独有的味道,虽然卡雅能从那些美味中品出一点苦涩的余韵。

“当然,我的孩子。”魔法神冷清的语调透出俗世的情感,虽然女儿的行为让他感觉有点过分亲昵,法师敏感的指尖突破了麻木的感性,让他感到好像心上被轻轻挠了一下。

就像被夏尔亲吻戒指的感受。

这些孩子,都太腻人了。法师站起身,长袍流水般滑下,自然地调整了腰侧法杖的位置。突然想起千年前,凭吊降魔战争英雄的坟场里,看到的一块墓志铭。

“你可以很伟大……

你可以受人尊敬……

你可以造福许多人……

……但是这跟你自己是否幸福,一点关系都没有。”

所以,他的幸福在于魔法,在于平静的生活,在于这些会和他长久相处下去的亲人。

艾斯嘉的救世主一手搭着年幼女儿的肩膀,走出清冷的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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