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离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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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好行李和明天的穿着,杨阳正准备洗澡换衣服,听见敲门声。反射性地戴上假发,她跑去开门:“肖恩!?”

棕发青年抱着满怀五颜六色的信,笑靥灿烂:“呐,属于你的爱之信件。”

“耶——”

“忘了吗,我可以开启我的空间地址了啊,抱歉刚刚才想起来,给。”

“没这回事,谢谢!”杨阳才是愧疚的那个,这些天她和诺因成天聊书本、魔法知识和冒险经历,讨论将来要去哪里哪里探险,快乐得找不到北,后来又被魔武大会的变故完全牵制住心神,竟忘了查看神官的来信。

见肖恩要走,杨阳喊住他:“肖恩,你是不是怪希莉丝?”

棕发青年停步,转过身,神色有一丝沉郁:“我不能原谅希莉丝,她明知道罗兰有可能会死,还是制住我,不让我救他。”

杨阳解释了原委,劝道:“肖恩,这是政治斗争,她和诺因也是不得已。”

“这些政治圈的事,我真是很讨厌。”肖恩明朗的声线流露出遏制不住的厌恶。

杨阳理解他的心情,但这一刻,她却想起那个同样排斥这些肮脏事,却毅然决然去做的青年。

定了定神,她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做?因为魔武大赛得奖,你们都会被安排军职,如果真的不愿意,你干脆早点开溜,反正我们明天一起去西芙利村,你可以去投奔索贝克他们,我会掩护你,诺因那边我去说。”

这对肖恩实在是太大的诱惑,迟疑良久,他还是放不下喜欢的红发少女和眼前的至交好友。

“杨阳,你能不能跟我一起去?”琥珀色的眼眸露出宛如弃犬的神情,杨阳被他看得一阵动摇,心疼和肝火同时窜了上来。

“我怎么能去!这不是背叛诺因对我的信任!他告诉我那么多,还纵容我们到这个地步!”她生气之余也有一丝哭笑不得,“肖恩,你不是小孩子了,我也很烦这种政治关系,但我们不能一直逃避,就像罗兰城主说的,要正视自己的立场。现在我是卡萨兰的救世主,诺因和拉克西丝陛下背负着很大的压力,索贝克又跟他们为敌,身为同伴,身为朋友,我留下总是能派上一些用场的,不是吗?”

“也是。”肖恩被她说动了,走进房间,来回走动思量。杨阳掩上门,庆幸她的房间大,外面是客厅,守卫在更外面应该听不见。

“我答应了希莉丝,陪在她身边。”良久,肖恩下定决心,“我可以当军人,可以和她一起在这里创立基业,但我不会和帕尔和罗兰在战场上碰面!绝不!”

“这也好。”杨阳肯定了他的决定,表示支持。肖恩拍了拍她的头,笑容有一丝寂寞和欣慰:“杨阳,诺因对你很好,他懂得体谅你,你们的关系会长久的。”

杨阳目送他的背影,心下有一丝不安:难道肖恩和希莉丝……

不及多想,她抱着满怀信件回到卧室,因为明天就会见面,她也不忙着拆封,反而找出以前放在空间信箱的信,一封封回顾起来,秀丽柔软的字迹映入眼帘:

阳,耶拉姆,昭霆:

旅途辛苦了,大家都好吗?

先炫耀一下我自己。阳信上说你和昭霆已经升上二级,耶拉姆升上一级,恭喜恭喜。不过,我是特级的冒险家,特级哦!还是在十岁就取得了。嘿嘿,有没有佩服我?不过有时我自己都觉得天才得不太正常。

和我搭档的是赛因(没想到吧),盗贼修斯,老练的剑士大叔寇德,性感又聪明的弓箭手莎娜大姐,还有个假冒的吟游诗人科林——为什么说他假冒?因为这家伙真正用的武器不是竖琴而是战锤!碰到怪物他冲第一个,唱起歌来五音不全。莎娜大姐就是冲着这点让他加入,说听惯他的歌就不怕蛇女怪之类了。还真的管用!

当然,有这样一个吟游诗人跟着,我们的伟业是不会流芳百世的(懊悔啊!)

修斯是个很讲义气的义贼,现在在盗贼公会,上次给我龙眠情报的就是他。寇德大叔人最稳重,他的稳重不是赛因的死板,是很可靠的那种。就是长相凶恶了点,脸上有道疤,他是我们的厨师。莎娜大姐?她的水平比我好一些,会烧一样菜——白煮蛋。

他们都是好人,很照顾我,这个照顾是指……生活上。战斗时我绝对独当一面。要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说不定我会一直跟他们搭档下去。至于什么事就不说了,因为那并不是愉快的事。

这里还是老样子,边境的冬天就是火炉、炉边故事、竖琴、枫糖饼干和松子酒,大家一起唱唱说说,消磨时间,所以也不无聊。因为天气冷,起床不免更晚了一些,反正睡懒觉是人类的本能,是不能抗拒的。(杨阳想起当时看信时耶拉姆的脸色,噗嗤一笑)

索贝克这个人我没有听过,会不会是假名?一次能发上百枚光弹的神官战士应该不会是无名之辈。话说,你们真是认识了好多本领高强的伙伴,有南城公主,魔界宰相,血龙王,他的情人月祭司,那位好心的肖恩先生,风神,冥王,还有龙谷……乖乖!这样我也放心了,你们一定能平安回到我身边。

至于酒钱,这次没赊账,真的,我发工资了。

创世历1038年冰之月17日。

随着,杨阳的心情重新轻松起来,唇边泛起笑意,每次看神官的信,总感觉世道从来没有风云变幻,那个宁静的小村庄永远与世无争,位于遥远的边境。

她又展开一封信:

阳,耶拉姆,昭霆:

你们的钱包被偷了!?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不早说!我在盗贼公会有朋友,修斯就在东城首府的分会,你们根本用不着直接问冒险家公会借!唉,现在借了也算了。耶拉姆这小子,平常精细得要命,这次怎么那么糊涂?就让他去还利息吧,哼!

我好担心你们,幸好找到了打工的地方。不过,是不是黑店?一定要搞清楚哦!就算你们有可靠的伙伴,我还是想插翅飞过来,下次千万小心!

打工很累,暂时不要回信了。好好保重身体,多喝水,再忙三餐也要吃,还有多休息,阳不许熬夜!你老是熬夜看书!港口海潮味很重,鱼也很腥,要注意水土不服的问题,你胃又不好。昭霆那丫头也是!老是暴饮暴食,叫她也给我当心点!

……你们会不会嫌我唠叨?抱歉,希望我这种像对小孩子说话的口气没让你们不快。想想你们都是大人了,应该不会有事。但是等你们打完工,还是要通知我哦!

期待回信。

创世历1038年冰之月24日。

看到师长的唠叨,杨阳心底暖暖的,随即蹙起眉,这是她收到的最后一封有回复过的信。之后,因为席恩突然出现,肖恩不得不躲进她的身体,再也无法使用魔法快递。

这时,她发现一张信封上署名写着“阳亲启”的信件,心下诧异。

自从知道她和神官通信,昭霆吵着要看,耶拉姆也挂念师父,尤其想监督他的酒类开支,所以后来的信件都是普通的师徒通信,唯独她拜托扎姆卡特寄去的那封信,偷偷摸摸写了一些私密话。

想到这里,杨阳脸上发烧,其实她也不知道对神官是不是那种感觉,旅行后才朦朦胧胧有了一丝异样,大概是看不到,越来越惦记;时常担心他又做噩梦,偷偷喝闷酒;一心一意想找到他的身世,为他解开心结;收到信总是非常开心,读到一些过于关心的话语还会脸红心跳……但她也觉得,她对神官更像是依赖和仰慕,师徒关系是她最珍惜,也最喜爱的情感。

可是她又不能放下,可能更进一步的想法……

拆信的时候,杨阳心跳如擂鼓,然后,一段让她心脏冻结的文字跃入眼帘。

阳:

当你接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上次你给我的信上说,你还在查阅银龙王的书籍,寻找我的身世,我想对你说,不用麻烦了,我心里有数。

从小,我就有种毫无道理的不安感,提醒我,我是虚幻的,是个不存在的影子。老头夸我是圣域前所未有的天才,赛因羡慕我的魔法天赋,我的武术无人能及,连禁咒我也随随便便就学会了,但我心里比谁都清楚,哪会有这么厉害的人类呢?某个人的梦境还差不多。

你可能要笑我多心了,说我钻牛角尖。可是以前我还能用天才的自夸蒙蔽自己,最近,那种朦胧的感觉越来越清楚,是消失的感觉。我时日无多,魔法也好,不知名的神术也罢,我真的不是血肉之躯的人类。所以,最后了,我想诚实面对自己的感觉。

最近这里发生了一件事,红石山脉的矮人矿山被罗兰城主的手下秘密侵占,从事违法采掘工作。因为雪儿和我的关系,我装作不知道,她帮我瞒着,之前一直相安无事。但是,艾里的妹妹莉妲顽皮跑进矿区,撞见了他们,我努力维持的平衡被打破了,接下来恐怕就是一场腥风血雨,情况可能不会那么坏,但我还是决定把村民都送走,拜托盗贼公会,我的朋友修斯送他们到卡萨兰上界,到时就麻烦你接应,照顾他们。元帅是个可以信任的人,你代我向她请罪,原谅我之前知情不报。亚拉里特陛下已经退位,前宰相失势去世,你不用再隐瞒身份,听说你也恢复了救世主的地位。而且,你还成为了诺因殿下的未婚妻,诺因很能干,很了不起,他会照顾好你,照顾好所有人。

……这是谎话。

我恨他,我恨诺因,我恨我的兄弟。

阳,我从一开始,就明白你对昭霆的感情。你还比我好,你只是有点嫉妒她,一点可爱的小情绪。我却是敌视诺因,憎恨他,嫉妒到我自己都觉得可悲。因为诺因根本不认识我,也许开头认得出吧,在我回避了几次后,他就把我彻底忘了。我观察过,他连不快的感觉也没有,他后来再看到我,像看着一团空气,我却是不得不在意他,关注他,我问我自己:为什么元帅不选择我呢?

我从小就知道我是王室的私生子,老头把我的头发用幻术染黑,瞒别人,倒是没有瞒着我。我一岁记事,四岁第一次看到当时是公主的拉克西丝元帅,她真是高傲又美丽,牵着侍从的手从马车上下来,老头要我叫她殿下,我以为她是我的姐姐,可我不敢叫她,我只能叫“殿下”。

然后,陆陆续续的,元帅每年都来拜访我的义父,她的老师和朋友。每一次,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忘都忘不了。她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完美的王室成员,最耀眼最高贵的女性,当然她不是我的母亲,神女是不可以结婚的,就和我一样。

对了,生怕我不小心说出身世,失去一个最满意的弟子,九岁时,老头要我发下终身誓,终生不得娶妻生子,将来继承他大贤者的位子。正因为这样我才厌恶透了圣修士的身份,一次次逃出去。也许雪儿烧毁圣域,我真正的感觉是松了口气,我庆幸有人做了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所以我替她顶罪,我为我当时的心情羞愧,哪怕我没有放那把火,我也是共犯。

我明白,老头要我发誓,一来是要我守护圣域,终生不擅离职守;二来是为了守护王家,避免王家的血统起纷争。因为就在那一年,元帅找回了诺因,她心目中的王储。

我偷偷去上界看他,看我的兄弟,和我一样是王室私生子的诺因。那时,开心的感觉也许还多一些吧,然后我看到诺因,他刚刚开始学武,拿剑的姿势都不对,但是他拿的是真王的象征,德修普王家的守护神——魔封剑;他戴着真王的荣耀,那对红宝石耳坠。元帅轻轻松松把他的剑打落,我就不会,我刚刚打败圣域第一高手,成为最年轻的神官战士,但是我看着诺因一次次拾起剑冲过去,和元帅对招,她看着他,眼睛里满是骄傲和喜悦,我知道,完了。

我不甘心,我比诺因强,我七岁就成为了五系魔法使“五叶草”,诺因是个魔控力等于没有的废柴,我的剑术天分也比他高,他是书痴,但我看过的书还比他多,我考取了特级的赏金猎人证,得到了圣骑士的荣誉……但元帅从来没有改变主意,其实我心里明白答案,诺因是元帅心目中的继承人,我不是。

他们很像,都一样高傲,一样耀眼。诺因不是我这样的人,是从德修普王家的壁画上走下来的王者,我理解元帅对他的偏爱。

可是我憎恨诺因,同样的身世,他可以不把别人私生子的谩骂放在眼里,他父亲斯蒂沃殿下不认他,他也不放在心上,连元帅的看中和栽培,他居然也不珍惜,一次次和她对骂,要去当什么冒险家,我当冒险家是为了有个逃避的地方,为了证明我比诺因有出息,他想当冒险家是真心实意,而我连我想要什么都不明白。

也许,我真正想要的是王家的承认,可是我永远得不到。

你曾经问我是不是讨厌诺因城主,那时我对你撒了谎,不过也不算谎话,讨厌不足以形容我对他的感情。他和我无怨无仇,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个兄弟,我却恨不得没有他的存在。偏偏,我才是德修普家族的隐形人。我想要得到元帅的赏识和喜爱,得到所有人的喜欢。那个人从来不把他两个死党以外的人看在眼里,他依然在人群中光芒万丈。即使他脾气暴躁,喜怒无常,和他一届的同学依然集体追随他。他是天生的王者,和元帅一样,我明白元帅为什么选择他,可是我永远无法释怀。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这么多,这些话好像有损师父的光辉形象,可是,你是这世上第一个发现我的本性,说我喜欢讨别人欢心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说你认识的无名氏神官独一无二的人,我希望你知道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不是老师对学生的喜欢,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可是我知道你没有那个意思,你真诚地把我当作师父敬爱,当作朋友喜欢,当作恩人感激,你很爱我,但不是那种爱。我不能自私地把你留下,而且我是个没有未来的人,如果过去还不确定,现在这个事实已经无比清楚了,哪怕我不知道它来自哪里。

不要把这些事告诉耶拉姆,我不想让那孩子担心,虽然我恐怕要害他又一次失去亲人。

最后,希望你和昭霆平安回到另一个世界。

你的师父索莱顿

杨阳眼前一片模糊,双手颤抖得几乎捏不住纸,她不知道信里的内容是怎么回事,神官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她明白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比他向她展现的内心世界更恐怖,更无法收场。

这时,化身小鸟的火凤凰振翅飞向她,关怀地问道:“主人,你没事吧?”

“小姆……”有个人在身边让杨阳稍稍镇定下来,恢复了一点思考能力,反复推敲神官所说的消失是怎么回事,一些相连的线索在她心里来回缠绕:帕西斯和神官的关系,相似的容貌,同样厉害的武术和光系魔法,神官的预感,不是血肉之躯,有时限的法术……

她不敢再深想下去,但她必须亲身去确认!立刻!

飞快换上弓箭手的服饰,杨阳拿起长弓,佩上法杖,现在赶回去是第一件事,但是叫肖恩帮忙很可能会惊动侍卫,搞不好诺因和拉克西丝也会赶过来,把她拦下,要她等消息——她可没这耐心!

只有她自己去了。可是空浮舟晚上没有,用传送法阵只能到大城市,走过去还要花时间,对了!她有移动类的道具!

杨阳想起来,冲向行李,翻找一个背包。

除了真实之眼,月把他们从地下遗迹找到的宝物都捐给了魔法公会,但这次见面,特地给了他们一些珍贵的魔法道具防身,每一样的使用方式月都详细讲解过。最重要的,就是一件名为“瞬动的银羽”,可以远距离移动的古代法器。

“小姆,你这次一定要帮我。”杨阳一把拉下假发,眼神酷烈,“我要先闯出王宫!”

临走前,杨阳犹豫了一下,诺因关怀叮嘱的神情浮上心头,防御结界温暖的波动流淌在红宝石耳坠上,可是想到如果戴着这个耳坠,诺因随时会通过感应术定位到她,阻拦她确认神官的安危。

又想到那封信里,神官对诺因的恨意,在一股强烈的冲动下,她拔下真王的荣耀,丢弃在了床铺上。



【后记】

这一章完整揭示了神官的心灵世界,不同于原版那个完美可爱的形象,这样才是有血有肉的人类。他既不是小帕的投影,也不是肖恩的翻版,而是拥有自己人格和阴影的存在,但是他和杨阳还是错过了,有本人性格原因的放手,对杨阳来说是深刻的遗憾。

作为本文最优秀的女性,拉克西丝影响了诺因和神官的一生,只是诺因是正面,神官是暗面,原来的版本也有提到神官对诺因的嫉妒和自卑,只是这里更加深化。话说罗兰同样被拉克西丝影响得很深(主角栏的三个男人都包括),只不过罗兰更接近拉克西丝的对手,年龄也是一个原因。

至于维烈,他的本性已经被统治者们看穿了,但马甲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整被扒,不过一旦被扒就穿不上去了,从此被公然鞭尸,人人喊打。

:话说原版读者都没发现,神官的一个冒险同伴寇德在奇鲁镇出场过,就是旅馆老板。以前还想过写神官的冒险番外,不过现在对神官的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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