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气味的破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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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清晨,太阳已经渐渐露出圆弧带来新一天的炎热,森林里蝉叫不绝仿佛也受不了这夏日酷暑。

几只兔子正在丛间觅食,却被后方响起的脚步声惊动,立即放下啃食了一半的野菜,慌忙逃跑。

落在最后的一只野兔在蹦跳的间隙间,不知道怎么的回头朝后方望了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却让它不顾同伴的催促停了下来——它看见了一只眼睛,一只横瞳墨绿的眼睛。

它渐渐转身,甚至有了靠近这只眼睛的危险想法。然后它打了一激灵,像是回过了神来,又一后跳,朝它的同伴追去,对那眼睛没有了半点留恋。

然而它和它的同伴没注意到的是,这只兔子黑黑的眼睛,瞳孔闪烁一阵后竟也变成了横瞳。

做完这一切的蒂姆,继续扛着迪恩赶路一言不发,虽然没有了行李的束缚,但因为又带上了迪恩这个“累赘”再加上后面疑似公国调查局的追兵,也让他压力倍增。

所以他一路运用能力,为的就是掌握后面邦妮她们的动向,刚刚对野兔使用的正是他的恒技与能技三。

是的,蒂姆已经迈入了“熟练者”阶级,且不论多出的能技三,光是身体和异构、恒技得到的两次强化就足以让仅是“懵懂者”巅峰的迪恩无法应对。

这是阶级的压制,就像之前迪恩压制低阶的丹尼尔一样,何况心理系能力者本就不好对付,迪恩输得并不冤枉。

蒂姆的能技三名为“望查”,这并不是一个攻击能力,但用在这时却异常合适,它可以偷取对方的视野,使蒂姆的左眼能看到被能力影响者眼睛看到的景象。

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只要有眼睛蒂姆就可以使出这一能技,事实上他获得的能力——“失视”的所有招数都是跟眼睛有关。

之前在小屋空地,他就是通过暗中布置的眼线,发现了邦妮她们的接近,现在他一路走来,已经对沿途的动物发动了好几次“望查”。

这个能力非常隐蔽,毕竟谁又能想到路上遇到的某一只鸟,某一条虫就是老蒂姆的“监视器”呢?

和用麻雀传信的家伙不同,蒂姆的“望查”并不会,伤害到被影响生物的性命,待能力持续时间结束后,它们大多只会感到眼睛酸痛,过几天就没事了。

这符合蒂姆信仰的诸神中某一位的教义,“一草一木皆有灵性”,能不杀生就不杀生。

唯一的缺点是,以蒂姆现在的阶级“望查”只能控制个数的目标,再多的话就不行了。不然以蒂姆的性格,恐怕整个森林都是他的眼线。

通过左眼的反馈,蒂姆已经知道,尽管他已经尽量掩藏踪迹,甚至故布疑阵,那二位疑似探员的家伙还是紧紧地跟了上来咬在他的后方不放。

此刻她们已经通过了小蜘蛛“防线”,快要接近小野鸟“防线”,离他不久前刚布置的小灰兔“防线”也只有不远的距离了。

这是蒂姆的一个习惯,比起复杂的人类,他更喜欢纯粹的动物。

蒂姆思考着接下来的行动,对方如此紧咬不放的理由自然是因为迪恩在奔流城干的那事让她们不得不去追踪调查(作为常年待在奔流城的蒂姆,有几个自己的眼线并不过分)。毕竟一城首脑被活生生打死,哪怕事后证明他是异徒,身为在场的公国调查局探员,也必须肩负起捉拿元凶,最不济是详细调查的责任。

而迪恩在小屋空地引发的能量暴走(蒂姆也不知道怎么称呼这玩意儿),更是让紧随其来的探员们如临大敌。

蒂姆就看一眼就知道,迪恩身体爆发的光柱实在太像“三灾”中的那个了,这让名义上兼任国家安全的公国调查局探员,怎么能不感兴趣?

根据探员们的行为和蒂姆掌握的情报,“眼前”追来的家伙年龄不大气质却不凡,完全不像那种是有多年丛林追踪经验的老猎人。

那他们能这么准确的找寻到蒂姆的踪迹就只有一种可能!

公国调查局也被称为国之忠犬,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的成员只效忠于公国领袖公爵大人,还因为公爵的绝对支持,使里面的佼佼者可以通过某一件公爵的密宝获得能力!

这种可以赐予普通人能力的密宝举世难得,也是拜耶斯立国的根本。

当然现在拜耶斯很多事情都变了,但公国调查局的部分探员拥有这个能力这一点却一直没变。

这个能力叫“犬化”,属于力量系中战斗偏侦查的类型,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随着阶级的提高,能力者会出现犬类动物的器官特征,耳朵、鼻子、尾巴、身体、毛发,通通向犬类靠拢。

换句话说,就是越像狗,能力阶级就越高。

而它在侦查方面,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通过空气中残留的气味,进行追踪。

所以很明显,如果后面的家伙是公国调查局的人,那么那个走在前面探路的男探员,一定拥有这个能力,所以才能咬住蒂姆的踪迹不放。

尽管蒂姆对这个能力非常了解,但遗憾的是因为走得匆忙,他并没有携带隐藏或者扰乱气味的工具,而途中隐藏足迹,留下错误信息等方式并不能有效阻止他们的追击。

气味,成了蒂姆最大的破绽。

后面的两人越来越近,要不了多久就能追上来。

不管怎么说蒂姆今年都六十岁的人了,在经历过和迪恩的战斗又抱着他跑了这么长时间,就算是能力者,体力上面也有点吃不消了,何况他的能力对体力并没有多少帮助,他能撑到现在,常年锻炼的健硕体魄才是主要原因。

既然明白了后面两人追踪的手段,蒂姆就已经在心里默默盘算好了应对方法。

又走了一阵,蒂姆前面出现了一条小河,现在是夏季,河水虽然不深却还是有些湍急。

他在桥边停住,将迪恩从身上放下,虽然一路的颠簸并没有将沉睡的迪恩唤醒,但比起之前他呼吸已经渐渐平稳,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毕竟是以身体素质见长的能力者,没这么轻易死去。

蒂姆从旁边的树林捡回几根结实的木棍,再把迪恩的裤子扒下撕成布条,用它们牢牢将迪恩绑在木棍上面,做成了一个简陋的木筏。

做完这些后,蒂姆又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揪住迪恩的头发割了一大截下来,再用他身上的汗液将头发浸湿,缠在自己手上。

至此,他的计划就完成了大半。

迪恩是头儿要见的人,但现在的情况自己根本没办法把他带回去。那既然如此,不如先让迪恩乘着木筏,随着河水漂走,借用河水掩盖他的气味,使他脱离调查局的追捕,之后再去寻找他。

而自己则带上粘有他气味的东西,沿着小路继续前进,吸引探员们注意。

常年待在奔流城的蒂姆,自然对周边的环境极为熟悉,在清楚是气味的暴露导致后面探员的紧追不舍后,他就想出了这个计划。

这么做是目前情况的最优解,迪恩虽然暂无大碍,但还是急需治疗,可眼下的情况危机并没有治疗的机会,而顺流而下既可以让他摆脱追捕,又能让他不至于因伤丢了命——蒂姆自然清楚河的下游有什么。

在“甩”掉了迪恩这个“累赘”过后,蒂姆的行动自然可以更加迅速,让他有一个人时甩掉后面追兵的自信。

当然如果迪恩运气不好,淹死在河里或者被礁石卡住又或者遭遇其他什么意外……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毕竟,这已经是蒂姆能想出最好的解决办法,不然再这么下去蒂姆和迪恩都会被调查局的人撵上。而到时候将会是蒂姆一人对战两个能力者的不利情形。

况且,在蒂姆看来迪恩本就该死,那不被诸神眷顾的能力,不是自己这个狂热信徒可以放过的。要不是头儿的命令,绝不可以违背,迪恩早就见诸神去了。

想到自己只是一开始因为善心突发,从路旁把这小子捡回酒馆照顾。又在之后好一段时间,负责他的伙食,对他渐渐多了些关切,然后又偶然发现他是身负不被诸神眷顾力量的异徒,又让他最终下定决心准备将他杀死……可最后不仅没弄死他,甚至还得保护他不被抓住……

纵使是蒂姆,也不由得感概万千。

“也许这也是神的意思吧?”

怀着复杂的心情,蒂姆慢慢将木筏移入河中,之后在河水裹挟下木筏慢慢远去。

就这样,仅穿着一条内裤的迪恩,在昏迷中以一种自己万万没想到的方式又踏上了旅途……

“再见吧,迪恩”看着木筏远去,蒂姆默默道。

“希望下次见面,你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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