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暴躁青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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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余晖洒向大地,标志着整日的炎热暂时离去。

奔流城,暗巷街内的一家小酒馆,两个长相凶恶的大汉正在喝着酒馆自制的麦芽啤酒,以消除酷热天气所带来的干渴。

这是本地黑道烟壶帮的成员,俗称帮派打手。

汗液随着肌肉线条流淌的同时,也彰显着他们的能耐。

临近夜晚,本该是他们开始忙碌的时候,可现在却只能在这儿悠闲地喝酒聊天……全是拜那个两个月前来到这里的青年所赐。

“该死啊肯,这段时间太难受了,一天天的没事干老子的拳头都要生锈了,咱们去找点乐子吧!”坐在吧台台面上的光头大汉高声对他的同伴——另一个一只眼睛戴着眼罩,正大口往嘴里灌酒的家伙喊道。

“哈,这酒喝着跟马尿似的老蒂姆到底往里面掺了多少水?老大不是说过嘛,这段时间要咱们安分点。等帮里把从黑帽帮下面抢来的地盘吃干净了,再接着跟剩下的那两群野狗斗。”

“依我看,按现在的势头要不了多久整个奔流城的地盘就都是我们的。”肯放下酒杯眼中充满期盼。

在一旁擦着酒杯的酒馆老板蒂姆,默默地瞟了一眼肯没有说话。

“哈哈哈,到那时候我萨米大爷在奔流城也是一号人物了,说不定到时候还能花点钱弄个男爵来当当,也体验一下贵族老爷的生活。”光头萨米得意地笑着,随后拿起酒杯准备一饮而尽。

肯有些感概回应:“说起来咱们今年能这么顺,也是托了新来的那小子的福,谁能想到老蒂姆去外面钓个鱼顺手从路边捡回来的家伙居然这么能打,就一个晚上黑帽帮愣是给整没了!我听说啊,老大准备”

砰!肯话还没说完就看到萨米猛地把酒杯砸在吧台,杯里的淡黄的啤酒铺落台面。

萨米脸上带着怒气:“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子也敢抢我萨米大爷的威风,他能有多厉害?小胳膊小腿的看着就没力气,大爷我一只手就能把他给拎起来。”

肯握着酒杯微微皱眉道:“话不能这么说,那天我也在这儿那小子不知道跟老大到底聊了些什么,就说给他一个晚上的时间,然后第二天上午我们就收到黑帽帮老大皮亚扎死掉的消息,那小子回来的时候半点伤都没有,这还不厉害?”

萨米显然很不服气:“哼,那小子看着连我都打不过,肯定是耍了什么小聪明皮亚扎不小心着了他的道才被他给弄死的。”

他眼珠一转接着说道:“哎,皮亚扎不是爱玩那种调调嘛,依我看那小子搞不好是利用自己长得秀气的优势,爬到皮亚扎的床上把人家给活活给榨干的!噢,可怜的皮亚扎就这么死在了一个兔子身上。”

“噗哧”

肯差点没把啤酒喷出来,戏谑笑道:“你知道吗?虽然谁都没看见尸体,但从黑帽帮的逃跑的崽子们都说皮亚扎死了,搞不好就是因为死得太憋屈他们才不愿意讲太明白,我们这儿居然有这种人才,那小子凭这能耐完全可以去玻璃楼当个头牌伺候那些有这爱好的贵族老爷。”

“哈哈哈哈哈哈”

就连沉默寡言的老蒂姆看着这俩肆意狂笑显然是喝掺水啤酒喝上头的家伙,也不禁微微撇嘴。

噔,咯噔

那是一双黑色皮鞋踩在酒馆二楼木制楼梯往下走时发出的声音,一位青年出现在吧台三人的视线中。

咯噔

青年走下最后一步阶梯,老旧的楼梯发出的声响也随之停止。

肯和萨米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注视着这位青年“嘿,瞧,我们的头牌来了,这个点才下楼是因为昨晚服侍哪位大人物太累所以睡到现在吗?你小子一到晚上就见不到人,生意这么好?”这是萨米的嘲笑。

青年左手微微握拳,显然之前的萨米和肯的对他的编排全部被他听到。

看似漫不经心开口回应道:“光头和独眼龙先生这个时间只能在这儿扯淡,是因为太弱了所以不敢晚上出门?”

“小子,你嘲笑我们?”萨米双手抱胸,手臂上的肌肉微微颤动。

“迪恩。”置身事外的老蒂姆朝青年微微摇头,提醒他不要挑衅。

青年迪恩对着老蒂姆抬了两下眉毛,示意其不必担心。随后咧嘴一笑道:“那不然呢?就两位这呆滞模样跟嚼草兽也没什么太大区别,不讲的这么直白我真怕你们听不懂。”

嚼草兽,一种遍布大陆的食草动物,因其过于温顺常用于拉运货物和耕地,最爱嚼着青草直到浓郁的草汁从嘴角流出,那模样看着非常的呆。

“混蛋!”萨米怒斥一声,将酒杯举起。

砰!无辜的吧台再次遭受到酒杯重击,强壮的萨米双手撑离吧台,直接举起右手一记直拳猛然朝迪恩脑袋挥去。

迪恩不为所动就像看不见般站在原地,可那拳头夹杂着萨米的怒火却离他越来越近仿佛要将他烧尽。

突然,这一往无前的攻势在距离迪恩一尺的位置顿停下来!

萨米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手,一只大得出奇正牢牢地握住他的脑袋也抵住了他向前的动作的手,透过那只手的指缝萨米惊恐地看见了那个看似柔弱的青年嘴角正微微上扬,棕色的眼眸好像透着一股狰狞的血红。

原本淡然的迪恩,这时候在萨米看来就像一头残忍嗜血的怪物。

握拳曲起,迪恩另一只手凌冽地向着他的腹部冲去。

“哇!”

小腹突遭重创,萨米才喝下的啤酒从口中迸出,他捂着剧痛的小腹缓缓跪倒在地板上痛苦地呻吟。

迪恩收回拳头,明显沾上了萨米的口吐之物使他嫌弃地甩甩手,然后又像不满意般将手伸向了一旁吓傻的肯,肯眼睁睁看着那只大手慢慢靠近,自己的身体却只能因为恐惧剧烈摇晃,显然刚刚那一幕让他很是惊慌,他不明白这个还没他高的青年为什么会有这么吓人的力量。

肯以为自己也难逃厄运,然而那只手却只是重重地重重地在他衣襟上擦了又擦

那只手停了下来了,带着勉强的满意拍在肯的肩膀上,它的主人顺势将头伸到肯的耳旁:“接下来,你会这么做。一,把酒馆的脏东西打扫干净。二,把你的光头嚼草兽朋友扶起来。三,带着他立马滚蛋!如果下次我再在这里看见你们俩就把你们揍得连草都吃不上!明白吗!!”

青年的声音一句比一句响亮,震得肯脑瓜嗡嗡作响却也只能不住点头以示清楚。

发泄完情绪感觉舒畅不少的迪恩,对着老蒂姆点了下头,不紧不慢推门离开。

还在原位擦着酒杯的老蒂姆,眉眼中透着些许无奈。

迪恩,来历不明的青年,两个月前初到奔流城,在机缘巧合下加入了本城黑帮烟壶帮,因只用一晚上就覆灭烟壶帮的死对头黑帽帮而倍受当家达力器重,现居于老蒂姆酒馆二楼。

顺便说明迪恩干掉皮亚扎的实况。

“皮亚扎?”

“干嘛?我今天只叫了一个呀。”

然后皮亚扎就带着悲愤的心情和被迪恩用脚肘碎裂喉骨的惨状,在一旁妖艳男子的尖叫声中去见了诸神。

“有没有搞错?这个地方的人都这么缺根筋吗?居然敢编排我,好歹先把事情搞清楚了再说吧。嘛,算了反正我也在这儿待不了太久,大不了下次遇见了再揍一次。”看似恢复冷静的青年,在内心愤愤想着。

奔流城,隶属于大陆诸国之一的拜耶斯公国,因紧靠横贯拜耶斯的大河——湄络河建立而得名。地理上位于拜耶斯公国东部,是一个面积偏小相对落后的城市,当地人大多愚昧鲁莽,缺乏教养故暴力事件频发——事实上整个拜耶斯东部大多地方都是这样。城市由腐朽贵族所统治,平民们过着也就刚刚能吃饱不至于饿死的生活。

不同于基本属于混乱无序的暗巷街,威尔逊街修建于奔流城的中心是本地最繁华的地方,能在这里出没的人们大多衣着整洁华丽,来往中也掺杂着在暗巷街根本看不到的治安大队巡逻各处。

肥瘦相间的腿肉裹上秘制香料腌制整整一个小时,随后放在用炭火绕红的石板抹上一层香油翻滚烤制,直到表皮酥脆内里肉汁溢出,最后给已经香气四溢的腿肉再浇上一勺风味蜜汁。一道威尔逊街最出名的美食蜜汁腿肉,就这样端到早已食指大动的迪恩面前,再拿上一杯冰镇柠檬薄荷水后迪恩用三十五个铜币取走晚餐。

他没有在拥挤的店内停留,而是选择端着食物坐在店门口的长凳上享用。

此时夜色洒落城镇,路沿的油灯照亮了本该被黑夜笼罩的街道,威尔逊街各家店铺也亮起蜡烛吸引往来的行人。迪恩大口撕咬那满是蜜汁的香脆腿肉,纵使口中呼着热气也不由地低声赞叹,品尝奔流城最让人沉迷的美食是迪恩一天中难得的快乐。

“叮叮”

清脆的马铃声即使在这片热闹的街道也是这么醒目,来往行人面带恭敬纷纷避让,一辆骏马拉载的华丽马车停在迪恩对面的一家高档餐厅,门口等待的侍者立即迈步向前,表情谄媚迎向刚从车上下来的臃肿胖子。

汤姆金男爵也是奔流城执政官,带着傲慢的神情,在周围人敬畏的目光中,走进餐厅。

带着依恋迪恩终于啃完了盘中腿肉,擦擦嘴角的残渣起身又进入了烤肉店,再次出来手上多了一扎啤酒,又不紧不慢坐在刚才位置。

不久,汤姆金带着满足的笑容,从容走出餐厅,身旁却比来的时候多了一位婀娜贵妇,两人携手跨入马车,离开了这里。

迪恩静静看着离去的马车,喝完最后一口啤酒,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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