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逃离沐溪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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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干翻零零散散游荡的哥布林,林云靠着灵敏的狗鼻子总算是找到了聚集地。

果然,烤架上架着的全是人类的肢体和器官,这是一个残忍无比的烧烤聚会,核心成员是哥布林一族。

好在是肉香掩盖了林云身上的生人气味,哥布林仍然沉浸在对他们而言欢乐的聚会中,林云算了一下时间,从这儿折返,再带着小姑娘绕行……除非林云丧心病狂,再给这些哥布林供出几十具人类的尸体,否则他和她刚经过这儿的时候,哥布林的聚会就该结束了。

普通哥布林的身高和小姑娘差不多,但食量是正常成年劳作男人的两倍。至于被围在中央的哥布林祭祀和哥布林勇者组,哥布林祭祀由于修行的是魔法力量,所以食量很少;但哥布林勇者组就不一样了,一个臃肿的身躯,号称是“哥布林之墙”,与之一同行动的,是满身肌肉,攻城陷地,你可以直接形容为巨人里的“铠之巨人”。

这两个家伙的食量可就大咯。也不是林云能够同时应付的。

正当林云一筹莫展时,体内传来了让他兴奋地好消息,原来他不仅会夺取亲手杀死的猎物的血气,还会夺取他们的能力,哥布林一族的能力,呵呵,普通哥布林只有消化能力,但代价是胃口变大,难怪能吃下两个腿,不过恢复体力的效率在初期还能让人满意。

深影魔豹,那可就不得了……仔细感受了一下,魔影炮,现在没学法术,都没激活自身的魔力系统,废了。然后一些什么附加伤害之类的统统需要魔力,最后能用的除了深影魔豹的体质,和被动天赋技能:【阴影伪装】。

乍一看,这不就跟没有没什么区别吗,但针对现在的场景,林云可真打算给之前豪爽送人头的那头深影魔豹上个香。

发动阴影伪装后,林云的皮肤“变”得黝黑,堪称光学迷彩,但只能在有阴影的地方用。不过谁叫哥布林在森林里开party,换成大草原,林云宁可在村子里憋死也不会冒险走出去。

此时应该即将日落,太阳光无论从何种角度都无法彻底将这里照明,唯有三米高的篝火将周围五六米的地方照得如同白昼。

林云慢慢接近一只比较边缘的哥布林,不停地看着下一步将要踩着的地儿,尽量不发出过大的声响。

除非是蚀影魔犬,它们能像游泳一样在阴影里穿梭,不过这种魔物的等级特别高,而且还要魔力才能发动天赋。

来到哥布林的身后,林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木棍卡在哥布林的喉咙处,这只哥布林只能发出咳咳咳的微弱叫声,约十五秒后,终于气绝身亡。

血气涌入体内,力量又增强了几分,林云又靠着同样的方法将比较边缘而独立的哥布林解决后,该思考如何处理那些成堆扎队的哥布林了。

“如果丢石头的话,我没有能一击秒杀两个以上哥布林的实力。除非有把趁手的武器……”林云啧啧称难,现在他的力气在一瞬间爆发下可以捏断普通哥布林的脖子,这也就最多处理两个,只是说第三个哥布林,林云能想到的是用头顶、脚踹等暂时限制行动的方法,可动静太大了,必然会暴露。

“锯齿刃?”林云的目光一边扫视着还能再处理哪些哥布林,一边搜寻有没有趁手的武器,“但是离哥布林勇者组和篝火太近了,肉山还好,肌肉块我可能打不过。”勇者组里的肌肉块,比地球上那些极致健美的肌肉美男还要夸张,而且力气是实打实的。

无奈,只好放弃这个目标。

林云最终选择通过扔石头的方式来吸引小群组哥布林的注意力,但效果十分差劲,差点引起哥布林的警觉。还好林云将那些死亡的哥布林的尸体挂在树上。靠这种方式,花了大约有十多分钟,才处理掉两个哥布林。

“所以最后的方式还是去抢夺那个武器吗?”林云有点担心,他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格斗、跑酷简直是样样不精通,总而言之,他现在就是一个有力气的蛮子,当然这力气可能是泰森的好几倍。

“对啊,行尸走肉里那些人把丧尸的血肉抹在自己身上掩盖气味,我是不是也可以?”林云想到。

但很遗憾的是,血气被吸干了。

“靠!这么坑……”林云硬是没能从那些尸体中诈出一点血来。没办法,只有咬牙拼了,终究还是面临富贵险中求的境地了吗?

林云向来求稳,他宁可嗑药过图,也不想去拼极限操作。

还好林云平时玩的游戏和看的动画电影多,林云抱着打不过大不了跑嘛的心态,只做了一个粗糙的套绳,以他的力气绝对能扔过去,剩下的就是准头问题了。

可能是平日里没做什么好事,但也绝不做任何一件坏事的林云,今天突然被幸运女神眷顾了,街边摊买50块钱都不中的套环,人品爆发式的套中了锯齿刃的刀柄,轻轻试了下松紧程度后,林云直截了当地一拉,将锯齿刃抽了出来,当然也引起了所有哥布林的注意力。

但是此时林云想起让子弹飞中,张麻子的那句“枪在手,跟我走”,顿感热血上头,直接从树上一跃而下,靠着蛮力一下子断了三只哥布林的头,林云不说膨胀了,但觉得是信心倍增。

这一下子也足以吓住哥布林了,除了哥布林祭祀和哥布林勇者组。

“嗷!!!”肌肉块发出愤怒的叫吼声,这个渺小的人类竟敢用他的大刀(此锯齿刃是刀状)杀害他的族人,气血上头,肌肉块未和胖墩组队,就一股脑地使用“蛮牛冲撞”奔了过来。

“佛曰上头不可取!”林云也怒喝一声,以状气势,拖着锯齿刃就以斜上斩的架势冲向肌肉块!

咔哧!

肌肉块低估了林云的力气,林云也低估了自己的实力,在场下所有普通哥布林惊恐的叫骂声中,林云使出吃奶的劲,将肌肉块整个从腰部斜斩到肩部,一分为二!

肌肉块散离的尸体扑通一声摔在地上,砸起偌大的灰尘,随即就是全身的血气被林云吸的一干二净,那环绕在林云周围的赤红色血舞,在哥布林眼中,宛如降世的血族!

“叽里呱啦,哇啦啦啦(那个家伙,不会是传说中的血族吧!)”其中一个普通哥布林说道。

“哇鸡哇鸡……(要不我们跑吧……)”另一个普通哥布林说道。

“米西,吃梨斥力(肃静,让我来对付他。)”哥布林祭祀用手杖敲了敲身下的木箱,咚咚两声,再搭配周围顿时鸦雀无声的普通哥布林,极具威严之感。

彻底消化血气还有一会儿,林云也往后撤了几步,防备哥布林祭祀使用什么奇怪的招数。但接着他又瞧了眼胖墩,没了肌肉块,胖墩的底气显得不是那么足,林云作势凶恶地瞪了对方一眼,胖墩如意料中地往后缩了缩。

哥布林祭祀举起手杖念起法咒,森林上方忽然出现一片乌云,雷声滚滚,八九十的可能是引雷术。

“泥煤的,这又不是回合制!”林云从地上拾起一块巴掌大的石块朝着哥布林祭祀扔去,就这种小菜鸟,低级魔物,一被干扰就打断了施法,甚至还附了伤,要不是哥布林祭祀反应快,手杖坏了那就彻底完了。

“混蛋,我要你死无葬身之地!”哥布林祭祀双目发红,命令胖墩挡在自己身前,又命令普通哥布林将林云团团围住,防止逃跑,“没用的家伙们,只要吃掉他的血肉,你们都会变强。”见普通哥布林们有些畏手畏脚地,哥布林祭祀怒骂道。

“血气转化完毕,我看接下来是你们的死期了。”林云口吐哥布林一族的语言,看来种族内越高级的生物,带来的能力也是越完美的,哥布林勇者组是普通哥布林的一个进化分支,难怪它们胃口极大,消化也快,日积月累将食物转为力量后,身体的形态就会发生变化。

而哥布林祭祀,则有可能是属于异变一类,至于真相,只要杀了它就彻底明了了!

伴随着体内源源不断涌上来的力量,林云几乎做到了要靠威亚和特效才能做到的腾空而起,下落时,一脚踏在一只哥布林脸上,竟直接将整个脑颅踩得粉碎!?

同时林云也得到借力,这一脚,足以将他带到胖墩的身前,现在林云已经可以做到短时间内单手握大刀,右手带着锯齿刃横斩一刀,一颗头颅飞起。林云不管不顾,目标就是那只哥布林祭祀。

“真,真的是血族!不要杀我!”哥布林祭祀这瞬间变脸差点给林云整不会了,但从它的态度来看,血族似乎比较特殊,林云默默将这个消息记下之后,毫不留情地将哥布林祭祀那张可怜兮兮的臭脸给一脚踩爆!

三股血气涌向林云,衬托之下,林云显得更加血腥和妖异,形象已经与血族密不可分了。

“快,快跑啊!”

剩下的哥布林一拥而散,林云也懒得去追杀他们,只是往回走的方向如果碰上了,那还是不介意给上一刀的。

等赶回那个标记的树时,都已经深夜了。

“啾”

林云吹了声口哨,嗯,不如说是靠嘴型发出来的,小姑娘确认林云的身份后,艰难地背着两根豹腿爬下树来。林云连忙伸手示意小姑娘跳下来,他接得住。

“解决了吗?”小姑娘打着哈欠问道,附近时不时传来狼嚎声,她可没胆子入睡。

林云点点头,但夜已黑,正是魔物嚣张到极点之时,赶路的危险程度大大提升,所以最终还是折返回村,找了个隐蔽的地下室过了一夜。

再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林云叫醒熟睡中的小姑娘,两人小心翼翼地探身出地下室,在一间间石屋中穿梭,再一次安全地出了村子。

走入森林,魔物的踪迹很少,多的是一些山林野兽,毒虫蟒蛇。走到一座山的山头,回头望去,几只身形庞大的魔兽轰隆隆地闯过村庄,将其碾压成无用的碎渣,随后便是更多更恐怖的魔族大军。

林云自嘲地呵呵笑了两声,那几头魔族战象,什么都在它们脚下无所遁形,躲地下室?不好意思,地都给你踩牢实咯!小姑娘则双手紧紧攥着衣服,任谁看到自己生存已久的家乡如此被糟蹋,心情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走吧。”林云略感遗憾地拍了拍小姑娘娇弱的背,他身上又没爽文主角的系统,目前算得上一个挂的只有那个血气吸收了。

又走了好几里路,林云自觉走路略有些费劲,仔细感悟,才发现是胖墩的血气已经彻底转化,还好人没变成那样,只是自重增加了几倍,皮肤具有很高的韧性和硬性。林云心念一动,那胖墩的天赋便遵循他的意志收了起来。

而胖墩的血气转化完毕仿佛是触发了什么信号一般,林云觉得体内仿佛有一个无底的漩涡一般,马不停蹄地转化着其他的血气,虽然现在估摸着只剩下哥布林祭祀一个了。

终于,在即将到达雷克城的几里地外,林云忽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很多复杂的符文涌入记忆中,脑壳像针扎一样不断地刺痛。连忙激活胖墩的能力,林云的耐痛力提升一个档次后,总算是好受多了。

“你怎么了?”小姑娘见林云难受地蹲地上,不像是装的,便关心地问道。

“在旅店你也见过了,我的那种能力。那天我杀了个哥布林祭祀……很有可能和魔力有关。”林云解释道。

“那我们找个地方歇息歇息吧,反正快要到雷克城了,也不着急这一会儿。”小姑娘也很识大体,知道

“好……刚路过有一个山壁堆起的小山洞,去那边,没有危险……嘶——”林云就稍微动了下脑子,疼痛感更明显了。

符文越来越多,林云怀疑自己是不是捅了个大篓子,那只哥布林祭祀应该不是普通的哥布林祭祀。但实际上林云想偏颇了,他不知道的是,吸收血气的变态之处在于直接补充本源。

哥布林祭祀在游戏里看起来也就引雷术,祝福术等十多个群体法术。但换到真实事件,群体法术优于单体法术,效果和复杂度也是单体法术的好几倍,而单体法术又是建立在魔法基础论之上的。所以你想想,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一加一加一了,而是几何倍增。

(所以就让我头这么一直痛????林云无力地吐槽道。)

好在在最后一口豹腿肉吃完之时,林云总算将海量般的魔法基础论学习完毕,如果过程没有这么痛苦,林云可以自豪地对外宣传自己是无师自通。

就目前而言,这种经历已经算是一种阴影了。

你可能要问了,为什么深影魔豹没有呢?

其一,那头魔豹算是幼兽,而哥布林祭祀是哥布林种族不知多少年来进化而来的变异体,这个体量就不是两者能比的;

其二,魔兽本身与魔力的亲和力极高,可以说匹配度接近完美,所以它们不需要学习任何魔法知识,只需要靠脑子想象自己要使用什么属性的魔力,发出怎样的攻击就行了。这也说明了为啥魔兽有等级划分,因为脑子决定了你种族的高度。

而哥布林祭祀在魔法方面,和人类差不多吧,要学习,只是学习的方式不一样。正所谓漫威里有句话:“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哥布林这种一看就颇有原始野风的,只能靠生小哥布林时天空有没有一道惊雷,来得到能够使用魔法的变异种。

这个几率很小,所以哥布林也点了恐怖生育繁殖能力,当母哥布林满足不了需求后,可恶的哥布林就将目标放在了人类女性身上,这,人类和哥布林不是死敌也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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