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大章求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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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正文卷第一百五十二章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看到对方连滚带爬逃跑,本来苏凡是打算去追的。

但看到慕忆之的手臂在流血,且苏凡也不知道对方还有没有同伙。

所以他也就没追出去。

毕竟慕忆之现在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至于这个犯案者。

入室、打人、破坏财物甚至还图谋不轨,对于这样的人他相信春江的警察。

抓住对方是迟早的事!

“慕忆之同学我带你到医院看看吧,还能走吗?需要叫救护车不?”

只见到此刻的苏凡对着慕忆之问道。

“战友我们先报警吧,一会儿再去医院。”

慕忆之此刻对着苏凡说道。

她现在还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苏凡刚刚冲上来的话,她不知道会被这个疯子怎么样。

“也行。”

苏凡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

而慕忆之此时则像是丢了魂一样坐在沙发上。

“战友,如果不是我缠着你学了防身术,或许今晚就……”

慕忆之的眼睛都红透了。

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

如果被扯住衣服的时候,自己身手不敏捷,没反手踹那人一脚。

她怕是要直接被摁在客厅了。

继续呼救的话,甚至被一拳打晕也有可能。

然后,后边的事她连想都不敢想。

还有被椅子砸过来的时候。

很大程度上也是防身术的功劳。

让她得以灵活避过。

不然被椅子砸中也好不到哪里去。

“慕忆之同学,你认真的告诉我你真的不认识他吗?或者有没有在什么时候接触过这个人?”

苏凡也能理解慕忆之。

毕竟突然被这么一个人冲进家里,又拿凳子砸又是撞门的。

一个女孩子被吓到也是正常。

不过现在也不是讨论防身术的时候。

苏凡现在很想知道慕忆之是否在某个时刻与这个人接触过,或者无意间在某个地方得罪了对方。

所以这个人才会这么疯狂。

或者说并不是得罪,而是此人是她的某个学龄段的同学,暗恋许久,看到对方独居动了歪心思想要强奸。

其实他还是比较倾向后边这种。

因为刚刚对方说是她的男朋友,如果是寻仇,肯定不会说这些。

所以他还是希望慕忆之好好的回忆回忆。

“不认识!我真的不认识他!我跟他最早一次见面是一个月前,那时候我坐电梯回家然后就碰到了他,他跟我在同一个楼层,b区。”

慕忆之凌乱的头发,疯狂地摇头道。

“一个月前?同一楼层的b区?”

苏凡听到这一句话眸子微微一凝,还跟慕忆之住同一个楼层?

那这个人就更容易找了。

b区就三户人家。

“嗯嗯,他应该跟我是同一个楼层的,之前几乎每一天都能见到他,然后今天他突然就过来说要跟我借手机,我说了叫他等一会儿,他就直接硬闯了进来,然后做了一系列暴力的事。”

慕忆之点了点头。

“每一天都能见到?”

听到这苏凡眸子微微一凝。

这太不正常了。

他们这种商品房,同一层就六户人家。

有时候一个礼拜都见不到邻居一回。

这每天都能见到,这很不对劲。

“嗯嗯,基本上每一天都能见到,要么我刚回来,然后他从b区走出来,要么我出门在等电梯,他也出来等电梯。”

慕忆之点了点头。

她跟这个人实在是太巧合了。

“那这一次你回来的时候对方也在等电梯?”

苏凡再度问道。

“嗯,我上来的时候对方也在等电梯。”

慕忆之点了点头。

“那这还真巧!”

苏凡冷笑一声。

如果只有一两次那玩意叫巧合。

但现在这种情况明显不像是巧合,更像是监控!

也就是说对方时刻在监视慕忆之的动向。

要不然对方怎么知道慕忆之家里没人?知道对方独居?知道她回来了?

至于借手机估计也是一个借口罢了。

这怕是一场是蓄谋已久的强奸未遂!

看来回头他得仔细找找,说不定有新发现。

“谁报的警?”

几分钟之后警察来到了现场。

“是我。”

苏凡此刻起身对着说道。

“苏凡先生?”

来的是陈海和郁书芸。

他们知道楼下是苏凡,但没有想到楼上竟然也是苏凡。

这什么情况?

而且怎么感觉这地上一片狼藉。

女的还受了伤。

只见此刻的苏凡和慕忆之将之前发生的事重新交代了一遍。

“那这是强奸未遂啊!苏凡先生,你这也是见义勇为!值得鼓励的行为!”

听完苏凡与慕忆之的叙述。

只见到此刻的郁书芸开口道。

同时她对那个戴口罩的男人也是极度的憎恶!

“苏先生,如果这事属实的话,我们龙湖派出所将给你申请见义勇为。”

陈海此时也十分认真的对着苏凡说道。

“见义勇为的事先不着急,重点是将这个人给找到。”

苏凡此时对着说道。

“你放心,我们明天就会联系这三家业主,并调去他们租住人员的名单。”

刚刚他们去敲了一下门。

发现对面并没有人开门。

好像灯也是黑的。

不过明天他们可以从房子的业主身上着手调查。

只要对方租了这里的房子,再结合他的身形图片,基本上很快就能知晓对方个人信息,紧接就是通缉和捉拿归案。

毕竟在他们的辖区发生了这种事。

这个人不管跑到哪他们一定给抓回来!

就这样,做了相关的笔录之后警察离开了。

对方所涉及的罪名有,强奸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以此进行刑事立案。

至于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的标准,得先看伤情鉴定。

警车搭载。

苏凡陪同慕忆之来到了附近的意愿。

在这里做伤情鉴定。

并且办理了入院手续。

经过检查慕忆之后背被砸伤、呈现淤青。

而手臂则是被甩棍打出了数道淤青。

甚至还有一处还出了血。

不过做伤情鉴定的医生表示,这未达到轻伤的标准只是轻微伤。

轻微伤坚定标准中,四肢损伤。

一,手、足骨骨折。

二,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三,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以上或者擦伤面积在20以上

四,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以上,刺创深达肌层,以及躯干损伤。

慕忆之刚好达到轻微伤的标准。

也就是说关于受伤这一块只能以寻衅滋事处罚。

但这也是幸运。

毕竟要真被打成轻伤也不是什么好事。

“战友,谢啦,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十二点。

慕忆之躺在病床上。

她在春江的亲戚过来照顾她。

所以她也不敢过分的麻烦自己战友这个大忙人了。

“那行,你注意好好调养,至于那个人交给警方就行。”

苏凡点了点头。

深夜十二点半,回到了家里。

不过他却并没有睡下。

而是来到了楼上慕忆之所在的楼层。

【叮!检测到宿主经历的事件,临时任务色胆包天激活成功,接受任务宿主将得到一份提示。】

【任务要求:惩戒作恶者。】

【任务奖励:完成即可得抽奖1、20万现金,其余后续根据惩戒程度获得。】

就在苏凡沿着楼梯往上走的时候。

忽然他的脑海中传来一道声响。

而面前也多出了一条提示。

“任务?领取!”

苏凡直接领取了任务。

他想知道,自己将会得到一份什么提示。

忽然下一秒,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道如同播放电影一般的画面。

里边是一个一米八,一百七左右的男人。

对方在楼梯的一处隐蔽角落。

好像放了一个什么不知名的东西。

还有b区面向电梯与慕忆之家方向的一扇门上以及慕忆之家正门口的位置。

果然!

苏凡看到这些。

目光顿时寒了下来。

跟他想的一样。

这个男的果然是装了摄像头,而且还是针孔摄像头。

如果没有系统这一道提示的话,自己估计得找好长一段时间。

甚至折腾到凌晨都不一定。

现在的话,他直接根据提示的位置去找就行。

果不其然苏凡很快在楼梯处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紧接着又在b区一扇门上发现了摄像头,最后苏凡又在慕忆之家门口正前的管井门边上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都是针孔。

这人果然是色胆包天啊。

居然对慕忆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控,难怪会有这么多巧合,也难怪敢直接冲进人家的家里。

那些说辞甚至都是早预想好的吧?

比如男女朋友关系。

我们这是自己的小矛盾。

要是别人插手,他就说对方偷人,我们自己家的事你们别管!

别人听到这话,真有可能会不敢插手。

而慕忆之的手机对方给废了。

一旦别人走后,慕忆之的下场可想而知。

对于这样的疯子。

运气好慕忆之能报警,他强奸之后进去。

运气不好慕忆之连报警的机会都没有,就好似那锁在地窖里的女人。

找到三个摄像头,苏凡回来洗了个澡。

打算明天找专业的人士破解一下。

然后把此当成证据。

就这样,苏凡便睡下了。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早上。

九点,苏凡终于将读书笔记给发送了出去。

紧接着在哼着小曲做早餐。

“咚咚咚。”

刚做好早餐。

苏凡的门外忽然传来一道敲门声。

当他打开门。

发现竟然是两位陌生的警察。

因为去龙湖派出所的次数比较多。

不说所有的警察都认识吧,但面熟还是有的。

但这两位明显很陌生。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

看上去好像是同行!

像是个律师。

不知道这么一个组合来找自己干嘛。

难道是申报见义勇为?

可上次救人的时候也没有这种事来着。

“请问你是苏凡吗?”

只听此刻一道声音响起,对方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苏凡,表情十分严肃。

“我是苏凡,警官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苏凡看着这两名警官眼中带着疑惑问道。

“你涉嫌一起严重的故意伤害,跟我们走一趟吧。”

其中一名警官此刻开口对着苏凡说道。

“啊?我涉嫌故意伤害,你们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涉嫌故意伤害了!”

听到这话苏凡是懵逼的,自己什么时候故意伤害了。

“你昨晚将我的委托人欧海洋先生踢至重伤二级,这是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那一名律师模样的男人拿出一份医院鉴定书。

而出具这一份鉴定书的是春江市隔壁省份一个市医院的鉴定书。

“你的当事人欧海洋十二指肠破裂了?我踢的?可我压根不认识他啊!”

苏凡此刻看向对方。

完了,自己不会是惹到哪个大公子了吧!

毕竟异地的警察!

还带上了律师!

这是准备来个跨省抓捕?

不过这玩意好像是违规操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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