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咋就那么不给力(1 / 1)

加入书签

双方一辩开抽签,主持人李军就促狭看了白水州队一眼,并宣布:“这次辩赛的正方是临汀市律师队,反方是白水州律师队“。请大家以掌声勉励,并期待辩手们能给大家带来精彩而热烈的论战!

“哼!老天就是你亲爹!”

简一诺怒目圆睁地盯着对面那只笑眯眯“嘎嘎”叫的4只丑老鸭看,心中有些委屈,枉自自己也是刚刚回故乡拜祖迁坟,咋就那么不给力。

能够坐在这座礼堂内的除了个别记者之外,几乎人人与法律工作有关系,律师及法律相关工作者个个笑逐颜开,这类话题,正方若还是不能取胜,真可谓见怪不怪,临汀市区律师更是劲头十足拍手称快,白水州区目前虽疏于坐者有之,但个个侧身而过,一副“我、我非白水州拉拉队员、我来充数。”

“3分钟就来了,游戏正式打响了,还想让正方一辩吗!”

正方一辩是个黑压压的男队员,兼任临汀市律师队领队,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又是上一期参加律师辩论赛区甄别留下来的,绝对有几分本事。

这是他们约定好的战略,即在开局就给白水州来个下马威,杀出重围锐气十足。

他们眼里白水州是个菜鸟,闽越省律师界并不出名,惟一有一点警惕的就是那小白脸段以城了,可他就是名头可怕,这几年回来海龟虽然不多,可多数上岸水土不服。

多置一辩之地,当然认为自己最为合适,果不其然,要说摆正看法,增强己方声势,无疑最恰当。

短短3分钟,正方一辩地娓娓道来,着重把握了张三身为某某工作人员谋利这一根本事实。

最后他又雄赳赳气昂昂地作了总结:“评委老师们、同仁们,作为法律人更应坚持法定原则,不姑息他人在规矩与道德上越行越远,更要措施和预防。”

段以城与简一诺四目相对乐在其中。他笑得像个孩子一样开心,笑得很美,因为这段叙述上,可以说,赢面非常的大。

而关于正方一的形象。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谁都不能没有过错。必须要说这正方一辩不只具有常识,能将辩论上升到这一层次,就必须要说相当厉。

简一诺想起之前听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朋友几年来对自己的专职学科并不太在意,某天突考,自己也勉强能做出来,写些万金油的文字,。。,可等到了临场抽查问答题时,抄录临场背下来的那段近期的试论语录时,却完全的错误。

“就算是完全错了,改卷老师怕被人叉着,当然要给1、2分。”

这就是那朋友在事后的自我标榜。

说来真不知廉耻,我听说那一次他分数还是及格。

但人家能够做到这样,还是有能力的,作为反方的三辩和四辩时,两人并不吝惜对这个正方的一辩报以热烈的掌声。

正方一辩亦频频低头,其开门红或下马威结果亦很满意。

李军教授等待掌声稍息后,方开了口:“现在就听反方一辩宋丽丽老师怎么破题立论吧!也就3分钟吧!敬请关注!”

宋大律师深吸一口,胸有惊涛拍岸之势,雄赳赳气昂昂地站起身来,随即尖声说道:“各位评委老师、诸位同仁,正方一辩,论据非常清楚,必须讲一讲。”

台下懵懵懂懂的,都听得目瞪口呆。你一个一辩就开宗明义地建立论据就可以了,称赞对方一个毛茸茸的呀?你个大逻辑呀!你个大道理呀!我这是要给你一个机会,让你用最短的时间,说出自己的见解,把你的真知灼见公布于众。展示自己一个很大的度量啊,从任何角度讲没有人知道,另一方的论据是多数人都赞同的意见,否则怎么能写成正方呢,自己赞同就不必公布于众了啊。

段以城几千年来一成不变的脸总算是有了一丝裂痕,内心这遗憾呀。这宋丽萍是个地道的老审计人了,这也是他认为比起简一诺、康明扬思维生动、灵活应变,宋丽萍表现略显木讷,则普通话非常规范,于是安排宋丽萍担任第一辩,不求功过,但求成功。

可没有想到刚开始的时候,这都还没有真正的开始,要崩盘了啊的节奏啊?

宋丽萍她到底想干嘛?

这让在旁的李刚一阵慌乱,连忙拿起话筒。段以城三人相视一笑,如果当场有了条缝就毫不犹豫的钻了进去!

好在宋丽丽也并非没有眼色,本来她认为,首先要夸奖对方,然后呈上自己的意见更能加深人们对她的印象并表现出已方的气度,但如今,结果似乎是hold住了。

宋丽丽急忙往回圈了一圈:“对啊!某某工作人员在事件中不应该受到侵害。但从现有的道德与规矩上讲,这不仅需要过程是否存在不规范举动,而且还要有从他人处获取财物或者违法收受财物的记录。”

该案中,张三在交易上既无主观故意也无以钱这一客观事实,从客观统一原则来看,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原因是:张三没有受主观要件。根据第373条之规定,主观行为是以索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所确定的主观主体范围来看,其不是某某工作人员和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主观在表现为直接故意,表现在行为人能意识到其收受财物与职务便利之间存在对价的关系。

故而张三主观态度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在第一个时期,在王五请托之前,张三只是劝李四收下,究竟收下还是由李四决定。第2个阶段,王五主动请托,张三马上说明:“你们用吧,我不愿意!”王五说:“我没有这个意思,我也不想收!无论在哪一个环节上,张三均没有接受他人的主观故意...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张三之行为并不构成侵犯规矩。”

好吧好吧,宋丽丽之后的表述虽然没有出彩之处,但是也是中规中矩,像简一诺这样轻松一下,特别是康明扬本来就拿着纸擦着汗,他觉得比上前去说话更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