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抱大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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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找到哪里出了错,应该从根源找起。黑影应该是根源之一,这是壹乐抱起吉娃娃的原因,同时在短短几分钟内,生出了好几次想要掐死它的冲动。

最后下不了手,因为他发现有极大的几率是自己连累了人家。

再次看向刘备,壹乐已经开始接受这个荒唐的事实了。再看看自己,十岁的身板子套着大人衣服,说有多怪异就有多怪异,人确实一个很奇怪的动物,刘备没嫌弃自己,自己居然开始嫌弃起他来了。

作为三国时期的草根英雄,刘备自然是一个穷哈哈,想想他的历程,壹乐嫌弃的理由就很充分了。不要说那些什么凭借个人魅力和坚韧的性格,一步一步艰难的成为蜀国开国皇帝之类的大话,壹乐一点都不相信,穿越系统给的Buff太潦草了,他很不满意。

眼前的少年如果真是刘备的话,光看样貌已经没了代入感,史书上说“身长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根本就是胡扯,满打满算他的身高也就一米七左右,手确实很长,但与盖过膝盖却还有很大的距离,至于眼睛可以看到耳朵,壹乐觉得只有怪物才可以做到,很显然刘备不是怪物。

因为怪物是不会说人话的,刘备见壹乐在打量自己,便说道:“敢问兄弟大名?”

“单姓卢,名壹乐,字子熙。”

“这就巧了,兄弟竟与家母,恩师同宗同姓。”

壹乐习惯了这个名字,他确实姓卢,只是不习惯使用。

“原来刘母姓卢,史书上可没记载呀!”壹乐喃喃的说道。

“子熙兄说啥?”

“我说这也太巧了吧,就像八月十五正好是中秋节。”

“中秋节?”

“刘兄,实不相瞒,小弟其实是从山门出来的,对外面的世界完全不熟悉,刚才有冒犯之处,还望刘兄多多见谅。

中秋节是咱山门的一个节日。”壹乐分析了形势,横竖撇捺都觉得先抱着刘备这条大腿比较稳妥。

刘备回答道:“不碍事,不碍事,实属情理之中,孤身一人在外,谨慎一点也没什么不妥之处,倒是为兄有些唐突了。

古人都喜欢占人便宜吗?才聊一会天便自来熟的自认为兄吗?

见壹乐神神叨叨的,刘备以为其失了主意,于是道:“子熙莫急,不如先行在为兄陋室安顿时日,待寻到家中长者再作打算,如何?”

不就等你这句话吗?

“哎,不瞒刘兄,山门遭遇百年一遇的山洪大祸,族上拼命力保下,独活小弟一人,原本想随众亲人一同离去,恐有负所托,才苟延残喘,家中已无长者可等了。”说完,眼泪适时配合掉了一地。

编故事哄小孩的本领是与生俱来的,在孤儿院的时候,就已经练到出神入化的境界了。

“生死有命,贤弟节哀吧。”刘备闻言略带感伤道,显然也是一个天赋极高的演员坯子。

壹乐虽然哭得七情上脸,手上的功夫可没落下,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行装。

鞋子收紧了鞋带勉强还可以穿,把长出来的牛仔裤脚剪掉,收紧皮带,装束就整理得差不多了。

“汪汪汪”吉娃娃的叫声再次响起,它分明感觉到壹乐会把它扔下不管。

壹乐抱起了吉娃娃咬牙切齿的说道:“如今就剩下你和我相依为命了,不要担心,我是会扔下你不管的。”

“这叫声好像家狗,外貌却如此奇特,这是……?”宠物狗刘备自然是没见过的。

作为终结者之一的吉娃娃,目前是唯一知道壹乐身世的活口,寻思着要不要杀狗灭口,眼神不定的看着吉娃娃道:“这是家父好友从外洋带回来的家禽,家师取名有财?”

“有财?家禽也可以与人一般取名?”

“与家狗是同一种类,但吃起来味道缺差太远了。”

刘备饶有兴趣的接过有财,它似乎不怎么喜欢壹乐给它取的名字,尾巴翘起,显得恶狠狠的。

“咦?它好像受伤了。”

壹乐这才注意到有财缩起的右后脚,连忙说道:“小弟刚才不小心摔倒了,没想到它也跟着遭殃了。”

这一段就连壹乐自己也是断片的,只能继续编,摔跤确实实话,只是这一摔,摔得有点超自然了。

刘备检查了一下有财的伤腿,有财凄凉的叫着,样子确实很可爱,难怪在前世,那些女人会与狗同眠,只是没想到这招居然对一个汉朝少年也适用。

壹乐很奇怪自己为什么用起前世这个字眼。

轻轻捏了捏狗腿,刘备从身上扯下一根布条,看样子是要准备包扎了。

壹乐见状迅速翻了翻背包,嘴上却说:“刘大哥,处理骨折伤比较复杂,还是让小弟来吧。”说完壹乐便接过有财,轻轻放在背囊上,小心翼翼的敷药包扎。

“医者?”见壹乐包扎的手势娴熟,刘备问道。

“家父确实是医者,而且医术超群,门中但凡有人生病或者受伤,都是家父医治的,小弟打打下手,学了点皮毛,不敢妄称医者。”

心想:这不小菜一碟吗?自小就帮自己帮孤儿院的弟妹们处理大大小小的伤疾,能不娴熟吗?

“没想到贤弟年纪不大,还是一名医者呀!了不起啊,了不起!”刘备眼中多了几分光彩。

“跟众位师兄相比,小弟实在拿不出手,就说咱钟师兄,那可是真正的国之圣手,哪怕是瘟疫,一出手便妙手回春,药到疾消。”

“果真有此等异士?”在古代,瘟疫如同猛虎,谈之色变!再高明的医者都束手无策,如今听闻有人可以医治,刘备显然有些激动。

“山洪是在夜间爆发,钟师兄没能逃出生天。”

刘备脸色一沉。

“不过钟师兄经常教导我医术,虽说似懂非懂,但教诲不敢忘,相信有一天我也能延续师兄绝学。”

壹乐说得激情澎湃,刘备沉下来的脸上才有些好转,连忙说:“真是天妒英才,幸亏子熙免于此难,为贵门保存相传的苗子。”

耍人就得耍这种举世无双的大英雄,再一次确认了刘备的智商,壹乐便放心的跟他同去。

至于历史,会不会因为多了谁或者少了谁而有所改变,而它会不会按照原本已设定的轨迹发展的,不在壹乐考虑范围之内。

或许它根本就没有设定什么,又或许壹乐的到来才是真正的历史也是有可能的。

楼桑村,其实是一个破落的大村庄,稀稀疏疏的矗立着一些木制屋子,这些屋子把一座大庄园围绕在中间,成了刘氏庄园。

壹乐眼前的刘院,显然是曾经贵为中山国藩王的刘胜没落的最好见证,或许斑驳的掉漆门楣,陈旧不堪的雕花牌坊,还能述说着这位封王曾经有过的辉煌,如今却成为一代中山王最后的一丝尊严。

刘院自然就是刘备的家,它的东南角没有什么树高五丈,像个车盖的桑树,倒是每家每户的篱笆围栏边都种着桑树,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桑树,为此,壹乐是特意跑去验证过。

每个朝代的史官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记录属于自己派别的大人物时,都会伴随大人物的功德进行特殊的处理,夸大其词,捕风捉影,见风就是雨很符合这些动笔杆子史官们的风格。

无论是陈寿,还是罗贯中,在成为史官或者文学大儒之前,首先他们是一个汉人,当一个汉人要写汉朝历史,这时候再说据实记录就欺负人了。

拿一棵家家户户都种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桑树来做文章,着实有些乏力,壹乐认为,史书上的桑树,表达的是一种延续。

壹乐对桑树提不起一点兴趣,也没有刨根问底的念头,他甚至开始想念那个塑料袋满天飞的世界。

当见到了张飞,他才有灵魂归位的精气神。壹乐很喜欢历史上的张飞,虽然被写成笨笨的,依然喜欢。

十五六岁的模样,已经有名将的雏形,浓厚的眉毛,配上一对三角眼,不寒而栗。

黝黑的皮肤,搭着一米八的身高,更显的身板的彪悍,硕大的拳头虽不能站人的,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真的是虎虎生风,嗓子门异常大,连面颊都是很大,由此得出结论:大张飞。

只是眼前的张飞张飞,壹乐很难喜欢起来。

“大哥,哪来的臭小子?”看见壹乐一副欠揍的样子,张飞出口就没带客气的。

“我说这位兄台,上有天,下有地,北边有麒麟,南海有鲲鹏,您窝在这,知道算什么吗?”壹乐毫不留情的反击说道。

张飞舌头打结,饶了半天也没吐出一个字来,见刘备瞪着眼在一旁不敢发作,最后才蹦出几个字:“那算什么?”

“知耻而后勇还是好孩子,您知道王七的弟弟吗?它跟您是同类。”

舌战张飞,赢了也没有成就感,在拳脚上打赢他才能名扬四海,显然现在的张飞不符合这个要求,响彻楼桑村估计还行。

壹乐自然不会傻到给张飞拳头打牙祭,耍耍嘴皮还是挺有趣的。

至于张飞知不知道王八是王七的弟弟,那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这样刷嘴皮子骂一个史册有名的大将,壹乐没有多少负罪感,但凡英雄,只要自己表现出本事来,他们都会立刻改变自己的态度,哪怕是敌对的,也会生出爱才之心,这种思维说来很奇怪,却覆盖史上所有英雄,因此,惺惺相惜是有一定道理的。(未完待续,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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