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六十七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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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第66章 第六十六章</h2>

<em>作者:帝休</em>

二月下旬收到粮草之后, 糜荏令丁原带领吕布与一万五兵马,钟繇带领黄忠与两万兵马,而他自己则带着剩下的四万兵马与半个月后抵达的全部粮草, 兵分三路攻打屠各胡。

屠各胡有心抵抗,尤其是糜荏直面的那支队伍, 据守平城与糜荏相抗。最终在四月时荀攸献计水淹平城,彻底击溃这一支叛军。

他向北追踪而去, 很快途径雁门关。

这个时候,雁门关的城西草原上正在发生一场战争。守城的官吏听说糜荏来了, 忙亲自前来迎接,并询问糜荏是否召回主将, 等候他的命令再做行动?

大将在阵前厮杀, 临时换将是乃大忌,完全会打击到军队的士气。糜荏不至于为了官威而智障到这个程度, 挥退那文官:“不必如此。”

他令麾下将领带兵去帮助他们,自己则站在城门上, 看下方两支军队厮杀在一起。看得出是本地军队占着上风,微微笑了。

不多时, 以本地的一位一直冲在前方的武将,亲自斩杀敌方大将为结局, 结束了这场战争。

屠各胡残余部队投降,将士们欢呼起来。几个将领模样的人上前以手做轿, 将那武将抬回城中。

等人离得近了,糜荏才看清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将领。从旁人对他的举动来看,他还是个小少年, 应该与赵云郭嘉同岁, 未曾及冠。

看着容貌不算出众, 但纵使兴奋,这少年面上依旧沉稳从容,眸光淡定内敛,已颇具大将风范。

他与赵云很像,年少有名,有勇有谋。但他处于大汉边关,自年幼起便经历战火洗礼,十余岁亲率兵马上阵杀敌,身经百战,如今已是雁门关名将。

可以说只要他不折损在边关,将来必成一方大将。

身旁荀攸叹息道:“此子不凡,将来成就绝对不俗。”

糜荏完全赞同这个观点。

他们又在城门上站了一会儿,那为首的少年将领便提着一个人头,快步走回城墙上。

他已经听麾下人说过糜荏,径直走到糜荏面前行了一礼:“末将张辽,表字文远,参见糜将军!”

“初见将军,末将没什么能送与您的,谨以此地叛军首领栾提瓦的头颅献给将军!”

他说着,将敌军首领的脑袋丢在地上,俯身行了一个大礼。

栾提瓦是屠各胡单于栾提戎的亲弟弟,栾提戎在南征时令他驻守此地,作为最后一道防线。

这一段时间张辽与他相抗,互有胜负。直至近来屠各胡军队接二连三传来败讯,栾提瓦也心生退意,反倒被张辽循着机会斩杀于阵前。

将敌军脑袋献给本阵将军,本就是他们这些小将领能送出的最大的礼物。

“好!张尉史这一厚礼可真是送到了本将军的心坎上,”糜荏朗声笑着,令人起身,“张尉史年已及冠?”

张辽回道:“末将已及冠,年十七,是今年家父去世前提前为末将加的冠。”

“原来如此,”糜荏赞叹道,“少年出英雄,文远真叫我等佩服万分啊!”

张辽这才有了少年的赧然:“糜将军谬赞。”

雁门关的屠各胡叛军已然退去,便只剩逃回云中郡的单于,栾提戎。

糜荏在雁门歇了一段时间,瞧见张辽练兵的场景,对他愈发欣赏。

他已经知道张辽的尉史官位并不是朝廷封的,而是前任雁门尉史——他的父亲张毅因病去世后,他被当地人拥护而沿袭的。

便提出邀请:“文远,等结束这场叛乱,本将军想带你一同回朝,请陛下为你论功封赏。”

张辽自然不会拒绝。饶是他再沉稳也还是个年少,面上忍不住就透出些许欣喜来。

十日之后,糜荏引兵西行,至屠各胡剩余叛军所在的云首县。又五日,钟繇与丁原率领的军队抵达云首县以西、以南的地方,从三面包围云首县。

他们没急着发动攻击,而是先行劝降。

屠各胡的单于栾提戎,麾下原先除了被黄忠与糜荏诛杀的呼延浩、须卜恪两名大将,还有丘林狁、乌洛兰淳、拔列兰斜三员大将。这会丘林狁被吕布斩杀,乌洛兰淳的队伍又被钟繇与黄忠驱赶,根本兴不起什么风浪来。

栾提戎本人也被围困于云首县的单于府中。见大势已去,不得不出来投降。

长达十个月的屠各胡叛乱,终于被平定下来。

糜荏先将发动叛乱的栾提戎、乌洛兰淳、拔列兰斜等人关押入大牢,自己则带了一小支队伍,慢悠悠地骑着马在云首县及周围县中逛了几日。

云中郡位于长城以内,是边关要害。此地水源丰富,土地肥沃,有大片草原。也正是这个原因,他们养出的羊群味美鲜嫩,养出的马匹膘肥体壮,是朝廷的重要物资。

郡中大多都是武帝时期投降而来的匈奴、羌胡、鲜卑等部族后裔,一代代下来其实已经汉化不少。他们在郡中栖息生活,大多过着耕种与放牧的平静日子。

栾提戎谋反时,百姓都很担心,生怕他失败而牵连他们被赶到塞外。这样一来他们就得像塞外的匈奴人那样随着水草而迁徙,生活根本就没有保障。

然后,果然失败被镇压了。

屠各胡百姓纷纷觉得天塌地陷,生怕朝廷派来的这位将军是心狠手辣之辈,发起怒来就要像祖上传闻的那样坑杀十万、百万普通百姓。

这会瞧见将军唇红齿白的,心中微微一松,又见他身后跟着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彪形大汉(吕布),顿时都兢兢战战的生怕冒犯到他们。

耕种、牧羊的动作全部僵硬着,不少人提着的农具还差点砸到自己身上。

张辽见状淡道:“其实此地百姓大多民风淳朴,他们也不想成为叛贼,只是屠各胡诸多权贵不做人,硬逼着他们谋反。”

他说的正是实话,但难免有指桑骂槐的嫌疑。毕竟这些年天灾**不少,刘宏还在不断作死,仅仅几年就逼反了多少人。

糜荏没有纠正他的说法。

年轻人有脾气是好事,乱世之中脾气软和的人成不了大事。

他道:“本将军会替这些无辜百姓向朝廷求情的。”

张辽听得这话,脸上才有了一点笑意:“那末将便在此多谢将军相助!”

探查完云中郡的情况,糜荏回到云首县单于府中,新一任的单于金河慌张伺立左右。

金氏几百年前也是屠各胡大氏族,只是这些年没落后被边缘化,谋反都没他们的事。如今能成为单于,全靠糜荏提拔。

作为战败方,金河的处境极为尴尬:背负着屠各胡部族的所有希冀,实际上完全仰仗朝廷。

糜荏倒也不想玩弄他,如实上报朝廷。朝廷也很快派来人,是尚书台的一位常侍。

这人姓黄,与糜荏本是政敌。但如今糜荏才平定叛乱,接见黄常侍时,糜荏就慵懒随意地坐在他的位置上,身旁站着七八个彪形大汉虎视眈眈地瞧着黄常侍,他根本不敢肆意妄为。

只得在糜荏的监督下,兢兢业业与金河商定他们需要付出的代价:

首要一点是参与叛乱的重要人士全部处死,全族发配充军。至于跟随参与的权贵,全部抄家并贬为庶民。

除此之外,屠各胡需上缴足够的钱财、战马、牛羊,这在数量上正好精准扼住金河的命脉。

金河是有苦说不出,又怕朝廷得不到战利品后令糜荏屠杀他们各族,只能哭丧着脸答应了。

签完暂定的协议,金河整个人瘫软在座位上。心想这下完了,他成了他们郡县的罪人。

他不敢哭嚎,还得尽心招待那位黄常侍,生怕招待不周他就回朝去告状,他们又得付出更多的代价。

入夜后,糜荏令人将金河请到自己房中。

金河卑微前来,便见对面的人用着放松的语气道:“其实本将军还有一笔生意,就是不知单于愿不愿意做。”

金河小心翼翼:“不知将军想要与末将做什么生意?”

糜荏嘴角微勾:“你们屠各胡养的这些羊……”

金河大惊失色:“将军已替朝廷要走了今年全部饲养的战马与牛群,郡中羊群就是百姓生活的唯一依仗,您难道不能网开一面吗?”

他若是将这些羊全部要过去,愤怒的族人一定会将他大卸八块的!

“单于误会了,”糜荏微笑道,“本将军要的不是你们的羊,而是它们身上的羊毛。”

如今已是七月初,再过大半个月就是羊群退短毛,长长毛的时节。

这话一出,房中众人震惊不已。

饶是了解他的谋士们也都是面面相觑,完全不知糜荏这是想做什么。

他们这几日也见识到了牧民养的羊群,肉质鲜美且一点都不膻骚,无论蒸煮煎炸烤,都是异常美味。

可是这羊毛……上头沾满了草芥、碎石不说,还满是漆黑、黏腻的油脂,看着都令人作呕!

主公要这些来作甚啊?

“单于阁下,不仅是今年退下的短毛,往后每年二月份时羊群尚未褪下的长毛,本将军都要。”糜荏的指尖轻击桌面,“当然,本将军不会叫百姓白忙活。本将军愿以盐与诸位交换。”

“二月时十只羊剃下的长毛可兑换五斤盐,七月时十只羊的短毛可换两斤盐。”

什么什么什么?他没听错吧!竟还有这等好事?!

金河满脸呆滞。

他努力换算:他们这里的族人,每家每户少则一次养七、八头羊,多的则养十多头。而一斤盐够普通四口之家吃一个月,也就是说一户人家每年至少能多拿五个月的盐。

盐啊,五个月的盐!

这年头盐精贵,还是百姓赖以生存的东西。谈成这笔生意,他这个战败的单于岂非还能保住这个位置,不会被愤怒的贵族赶下去了?

不过话说回来,拿如此精贵的食盐来换根本用不着的羊毛,这汉朝大将军,莫不是个傻子吧……

他的眼神登时微妙起来,听得对面的大将军还在用他好听的声音问“换不换”时,立马脱口而出:“换换换!”

不不不,傻子怎会有这么多盐呢,怎会用这么多盐来换取羊毛呢?糜荏分明是神啊,解救他于水火之中的天神啊!

——他完全忘记就是糜荏将他们的族人打退,令他陷入如今危机的,这会满心都是要尽快拿废弃的羊毛和这位慷慨的糜将军去换盐,免得将军变卦!

他谄媚道:“这羊毛要怎么弄呢,是全部拔下来给您吗?”

八月,朝廷的诏书来了。

与先前商定的一样,屠各胡部族最终没被赶出并州,只是需要缴纳足够的战利品。

虽然伤筋动骨却不至于赶尽杀绝,金河对此已是感激不尽。正好这会他们的人也将糜荏要的羊毛全部剪下来用麻袋装好,又恭送糜荏回京。

屠各胡牧养的羊主要是山羊,正好和马匹吃草的位置不同。平均一只成年山羊可以剪出十斤羊毛,当然里头羊毛分量少,大多是碎石、羊脂。

清洗之后,恐怕也就能弄出三斤羊毛。

十只羊就是三十斤羊毛,用两斤盐换三十斤山羊毛,这哪里是赚钱。

分明就是抢劫。

对于自己这种薅羊毛的行为,糜荏表示强烈谴责,并且希望这种机会可以来的更多一点。

没办法,创业初期要花钱的地方多啊,糜扒皮的心只能这么脏。

等一行人离开屠各胡部落,糜荏便在暂时驻扎的营地里下令众人焚烧、收集草木灰,而后兑草木灰水清洗羊毛上的油脂。

草木灰水过滤之后是碱水,浓度高时完全可以清洗掉这些污渍。后续再清洗几次就差不多了。

众人按照糜荏的指示忙碌了起来,荀攸等人看了一会,询问糜荏:“主公这是打算用这些羊毛做什么?”

糜荏答:“给你们做衣裳。”

谋士、武将们:???

啊这,将这些东西穿在身上,未免也太可怕了吧?!

几人瞧着士兵们从麻袋里倒出来的漆黑油腻的羊毛,脸上的表情都绿了!

包括新加入的张辽。

——是的,因为先前糜荏准备为他向陛下求封赏,他便跟着糜荏回来。至于吕布等人,暂且跟着丁原回到刺史府,等候朝廷封赏的诏书。

张辽住在雁门关,是最了解这些羊毛的人。这会看的整个人都僵硬着,显然是想到他曾因打仗而误入羊圈时闻到的窒息气息。

“这东西制成的衣裳,恐怕也带着那令人窒息的羊膻味吧……”虽然羊肉吃起来没有这种气味,但这些羊还活着的时候有啊!

一定都在这些羊毛上附着!

“是啊,咱们若是穿着这些附带羊膻味的衣物出门,从而被人认为是胡族蛮子,岂非丢了主公您的脸面。”

“公达喜欢羊,”钟繇决定祸水东引,“在下看他在云中郡吃了好些羊肉,他一定会喜欢用羊毛制成的衣裳!”

“……”荀攸,“不不不,还是不必了,在下倒是觉得汉升对此十分好奇。”

黄忠:……生平第一次恨自己嘴笨!

众人七嘴八舌推拒着,倒也是难得的奇景。

“真的吗,”糜荏也不生气,笑眯眯道,“既是如此,那本将军也不勉强你们。”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这羊毛制成的衣裳啊,谁爱穿谁穿。

反正他们是不会穿的!

于是纷纷躲避起来,不再围观主公清洗羊毛,免得主公以为他们对这羊毛有兴趣,再赏赐衣裳给他们。

八月初,糜荏回到京洛。

他去之前京中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但等到回来时,百姓全部前来迎接围观,万人空巷。

家家户户的女子们也不害怕,都跑到道路两边的房屋里偷看糜荏。见他年少俊美,纷纷丢掷鲜花与香囊,期望糜荏能抬头看她们一眼。

糜荏一概不理。

直至瞧见不远处一个淡雅的身影时,他才露出了一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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