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5.2304章:居人思客客思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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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看了看年轻公子道:“这事儿休得胡言乱语,父王怎么做,还用得着你来教训?”

那年轻公子吧唧了吧唧,显得有些不服,碍于老者的威严,却也不敢多言。

老者道:“好了,这事儿不要再说,父王心中有数,咱们此番前来就是看看这大明皇帝的动静,好做出应对?”

那年轻公子神色为之一变,有些担心的问:“父王,你说大明这次会对我们用兵么?”

那老者没有立即应答,而是将目光看向了玉泉山顶峰,哪里有昔日元大都的影子,他看了许久,才叹了声道:“大明国力日益强大,瓦刺的强大怕是引起了皇帝的警觉了,用兵的可能性极大?”

那年轻公子神色变得凝重,没来之前,他并不觉得大明可怕,随着瓦刺的强大,这些年瓦刺铁骑纵横大漠,无论是昔日不可一世的黄金家族,还是首鼠两端的兀良哈都被他们狠很打击了,按照这个势头统一蒙古指日可待,即便是大明在眼里夺回属于蒙古人的大好河山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如今看到了这一切,他并不这么看,他为人虽目空一切,但并不莽撞,这一路他也不是的打探,也不是一无所知,大明的这位皇帝其雄才伟略虽不如洪武,永乐,但作为守成之君,的确是一个合格的好皇帝,在治理上他全心全意地关心人民的福利,对影响中国大部分地区的旱涝和蝗虫灾害的报告的反应是迅速的。在正常的制度范围内,他对受灾区采用各种各样的救灾措施,诸如免税一至二年,减收田赋二至四成,分发免费的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以吸引难民重返家园。为了保证取得理想的结果,皇帝鼓励地方官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常常派钦差大臣去各受灾区监督工作的进行,尤其是安南安定,苏州的整治,这两大隐患彻底解决了年轻皇帝的后顾之忧,再者,狗皇帝虽说长在深宫,但打仗却是一把好手,御驾亲征藩王,宣德三年,兀良哈惕蒙古人受到鼓舞,不时威胁中国边境,大明皇帝领三千骑兵视察边境,亲自击退了兀良哈惕,手段不容小视,往日强大的信心,也慢慢开始有些轰塌,对明朝皇帝的这次举动十分在意。

“那我们怎么办?”年轻公子紧张的问。

老者淡淡一笑,眉宇间的颇有几分杀气毕现,似对眼前的局面,并不十分担忧,稍作沉吟道:“慌什么,如今的大明的确强大,但它不会永远这么强大下去,总有衰败的一天,汉人有一句说的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父王是老了,可你还年轻,只要咱们蒙古人能统一大漠,还怕什么,咱们是成吉思汗的子孙,大漠上的饿狼,狼天生就是打仗的好手,父王相信这座大明的皇城,迟早是你的?”

那年轻公子听得热血沸腾,猛的站起来,大声道:“男子最大之乐事,在于压服乱众,战胜敌人,夺取其所有的一切,骑其骏马,纳其美貌之妻妾。人生最大的快乐在于到处追杀你的敌人,侵略他们的土地,掠夺他们的财富,然后听他们妻子儿女的痛哭声。当年的成吉思汗就是这么做的,我也先有一天也会这么做的,我要让青草覆盖的地方都成为我的牧马之地。父王是不是这样的?”

那老者点了点头,神情有些自豪的道:“绰罗斯你要记住,成吉思汗不仅仅是让他的战马叱咤沙场,他还告诉我们,在明亮的白昼要像雄狼一样深沉细心!在黑暗的夜里,要像乌鸦一样,有坚强的忍耐力!在我的力量还不足的时候,我就得忍让,违心的忍让!如果你们(蒙古族)忘记了自己的文明、语言、文字,乃至民族,那么我将会随时回来惩罚你们(蒙古族)和你们的后代的,(或,我会回来再次统一你们的)!蒙古族不拒绝世界上任何好的东西(包括世界语言,通用语言),蒙古族是多元的,要胸如千里草原!这些你一定要记住?”

那年轻的公子用力地点了点头道:“父王孩儿记住了,越不可越之山则登其巅,渡不可渡之河则达彼岸,天下地土宽广,河水众多,你们尽可以各自去扩大营盘,征服邦国。”

老者面带笑容,锵锵有声道:“找出敌人的下落,把他连根拔起,再夺走他所有的财产,这是男人最大的快乐。可惜,咱们力量还没有足够强大到去做着一切,所以我们要学乌鸦一样去忍耐,你可记住了?”

年轻的公子品味着一番话,许久才用力的点了点头道:“父王,孩儿记住了?”

“记住就好,记住就好?”老者呢喃了几句,声音小得只有自己才能听得见。

这二人不是别人,便是当今瓦刺国当朝太师淮王绰罗斯•脱欢和其子绰罗斯•也先,自当上了太师后,脱欢便致力于瓦刺的强大做出种种努力,在明永乐二十二年农历七月,将贤义王绰罗斯•太平杀害。土尔扈特部落随即人马溃散。安乐王把秃孛罗失去控制全蒙古的靠山,也在同年底被他杀害。

趁着大明藩王靖难,他派兵征服了土尔扈特部落,并让土尔扈特部落作为他的附属部落,随绰罗斯部落东征西杀,短短八年的功夫,瓦刺已强大到足以与大明对抗的地步,过分的强大,难免引起对手的警觉,尤其是这次瓦刺上下一心,夺取阿鲁台领地,一统蒙古的消息不知如何被传了出去,昔日的黄金家族竟无耻到投靠了大明,算是给了明朝皇帝出兵的借口,这次的出兵,他相信明朝皇帝是盼了很久,作为一个有远见的统治者,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卧榻之侧,还酣睡着一只老虎?他不否认如今的瓦刺是一只老虎,但老虎的力量还没达到足够吞噬一切,当年忽兰忽失温,父王之所以败了,不是父王不如永乐皇帝,而是力量的悬殊,这一点他记忆犹新,如今的瓦刺,在他手中一点一点走向强大,他自是不希望,强大的瓦刺就此遭受打击,身为太师的他,不得不亲自走这一趟,看有没有什么转机的可能?同时也是对大明的实力做出正确的估计,如今看来这一趟是来对了,接下来要做的是夹着尾巴继续做人了,想到堂堂的瓦刺太师,要给人当孙子,即便是心里有些准备,还是忍不住有些屈辱感!长叹了声对也先道:“走了一天了,父王也来了,早些歇了吧?”

也先颔了颔首,起身把老者扶了出了门,边走边嘀咕道:“这中原的的东西太贵了,吃一顿饭菜五两金子?”

脱欢道:“可不是么,太贵了?”可目光看向灯火辉煌的北京城,眼里充满了向往,长叹了声满脸羡慕的道:“这汉人的京城可真繁华,比起咱们的蒙古可好多了?”

也先道:“父王你等着迟早有一天,孩儿要走进这紫禁城里,做这天下最繁华都城之主?”

脱欢却不以为然的道:“行了,这些话儿你知我知便行了,说多了可就不好了,这里是大明,被人听到了可是要杀头的?”

也先道:“我也先还怕他们不成?”

脱欢有些不可耐何的叹了声,附和道:“行,行,你厉害,你不怕行了吧,快走吧,再不走一会儿店铺关了门,今晚可就没着落了?”

“哎呀,我险些忘记了,咱们的银子快没了?”也先吃惊的道。

脱欢有些抱怨的道:“看看,说你还不听,你啊是不知当不知茶米油盐贵,还不走快些?”

也先唯唯诺诺扶着脱欢往那京城最偏僻的酒家走去。

比起脱欢父子深夜没地方住,杨大人可就不一样了,虽说这京城的院子不如江南的大,花也没江南的香,夜晚的风也不如江南的温和,但终究是自己的家,家再不好也是家,也是自己的家,用他自己的说话说,家就是一束温暖的阳光,可以融化掉心上的冰雪寒霜;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夜行人晚归的路程;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可以遮挡人生中不可避免的风风雨雨;是一潭清澈的溪水,能够洗涤掉繁杂的世事回归安静的心灵;是一阵清风,可以拂去烦恼和忧伤;更是那一缕情丝,穿透着人生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家是宁静的,家是温暖的,家是甜蜜的,家也是安定的,那点点滴滴的幸福,实实在在的欢乐,时刻都可以把她装扮得暖意融融,此时此刻杨峥就是这个心思,这一片不大的房舍却是他来到这个时代,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对他而言,这个家的意义自是不凡,哪怕再小点,再破一点,他都是从心里感到满意,虽说四年没回来过,可睡在床榻上,搂着身旁的大小姐,他由衷的感到安宁踏实,这一夜竟睡得甚是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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