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早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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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得脚软腿软的林晨低着头扒拉着陈劲松硬挟给他的各种鸟蛋,他以前可没怎么吃过这种又难剥又没味道的东西,向来要么是大鱼大肉,要么是黄瓜土豆,富贵过,穷酸过,可就是没让自己的牙口委屈过。

但是陈劲松说这东西吃起来比大鱼大肉健康不少,而且营养价值也差不离,他也就一个一个地带着皮往肚子塞了。

给鸟蛋剥皮的事情也太为难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了,反正只要嚼碎了,那都是能咽下去的,之后的事情,就交给肚子吧。

众人沉默着进行着例行的早饭,只是林晨不知道这种沉默是不是也是例行的,果真如此的话,那就这样吧。

只要我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其他人。

突然,陈劲松夸张地喊叫道:“哦,天哪,倒霉的玛尼神啊!我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我佛慈悲、怜悯众生的姐姐大人终于在此良辰佳日破了保持两年的荤戒了吗?”

这一声扯着嗓子活像公鸭腔的喊叫使得其他人的目光都集中到细细咀嚼一块鸡肉的陈淸璇身上,即便以后者的心理素质之高,也不由得脸色一红。

陈淸璇干咳了两声,一脸平静地说道:“林晨昨晚对我说,大师主张修行内心,而不是外在形式。不要大惊小怪的。”

陈劲松也一脸正色道:“这说得有道理,姐姐做得很对,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嘛。我竟然肤浅地认为姐姐大人又恢复了从前的姿态,只是嘴馋而已了。实在是罪过,罪过。”

陈清璇瞪了他一眼,这货连忙掐断了话茬。

林晨好奇地问道:“从前是什么姿态?”

假装认真扒饭的陈劲松忍不住想开口,刚说句“想当年在那条街上……”,就继续低头闷闷地吃饭,眼神却不老实地乱飘,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奇奇怪怪的。

打断弟弟不良发言的陈淸璇忙道:“哪有什么姿态,快些吃,别凉了。”

这东西本来就是凉的啊,林晨拿住筷子试图夹住一个蛋,尝试了好几次,都掉下去了,只好用手拿起来塞进嘴里。

陈玄策嘴角划过一丝笑意,陈家老爷子插嘴道:“以前的璇丫头可活泼了,就是这两年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看来,这么着果然不能长久。”

老爷子的孙女连叫几声“爷爷”,才让不经意说起闲话的老人再次端起一碗汤喝起来,连连称鲜。

活泼?林晨难以从这个词语联想到昨晚还玄乎其玄的女人身上来。不再读书的图书管理员说过,本性难移,逢大变则易。

陈劲松说过“姐姐突然搬到这里来”,而且性格明显转变,那么她身上一定是发生过什么大事。什么大事呢?

自认为大于十三岁的林晨感觉自己发现了什么,但一时想不明白,这事自己有资格去说道吗?

十三岁的林晨想,这种事情连十六岁的陈劲松都想不出来,那十三岁的自己就没有理由去关心了。

陈清璇看着对面的少年对着盘子里的鸟蛋发呆,以为他不习惯吃这种食物,夹了只鸡腿给他。

林晨把脑子里的想法先放一边,开始消灭面前的食物,以后才能操心的事以后再说,早上的锻炼可把他累得饿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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