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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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应辉认真地道:“你真该考虑嫁给我,至少嫁给我,冰灵丝任你穿。”

这个问题,叶晨曦早在昨晚临睡前就郑重考虑过了,立即回答:“为了穿冰灵丝就把自己的终身大事交到你手上,太不靠谱了,也太划不着了。”

王应辉又笑着说:“这是自然,但你想想,嫁给我,好处应该还是有的吧。”

叶晨曦很认真地思考他的话,又上下打量他,说:“这话倒也不假。”

王应辉赶紧说:“这就对了,我虽然不怎样,但也没差到哪儿去嘛。你是聪明人,是不是该认真考虑下我?”

叶晨曦白他一眼:“没看到我现在冷的厉害吗?还说心悦我呢,我都冻成狗了,也不知道体贴体贴。”

王应辉呆了呆,讷讷无言,手足无措地看着她,最后道:“那我背你……”

“要你背。”叶晨曦扮了个鬼脸,跺了跺脚,以分散十个脚趾尖的寒意,埋怨道:“行贺都城夏天热得厉害,冬天又冷得厉害,真不是人呆的地儿。”

王应辉赶紧说:“其实也还好啦,我们夏天一般都会带冰镇之物在身上,就不会感到炎热。至于冬季,穿暖和些就是了,习惯了就好了。”他想牵她的手,又怕被她甩开让他掉面儿,于是递给她一颗避寒珠。

叶晨曦接过,说:“这不是我的珠子。”

“是我的,八品妖丹,使用寿命比你的长多了,就用我的吧。”

叶晨曦没有拒绝,避寒珠在手,果然冻到僵冷的脚尖很快就暖和了起来。

去了王应辉的瀚心居,叶晨曦这才后知后觉地记起来,这分明是王应辉的院子,便不想进去了。

王应辉不明所以地说:“怕我吃了你不成?”

叶晨曦没有回答,只是睨他一眼,说:“我还是回我的客院吧,麻烦派人送双鞋子送过来。”

王应辉叹了口气,拉住她,叶晨曦仿佛烫了似的就要甩开,但王应辉握得死紧,说:“晨曦,你确定要在大门口与我拉拉扯扯?”

叶晨曦收回绣花鞋,皮笑肉不笑地道:“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是。”

王应辉抿了抿唇,没有言语,却也没有松手。

“撒手。”叶晨曦高高扬起绣花鞋。

王应辉身子瑟缩了下,最终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说:“没关系,你抽吧。”

“你!”叶晨曦生平最恨的就是被人威胁了,于是发狠,高高扬起绣花鞋,重重敲在他手腕上。

骨腕应声而断!

王应辉忍不住闷哼一声,虽然他皮躁肉厚,但骨折之痛,还是让他忍不住皱紧眉头,若不是为了维护他光鲜的少城主形象,早就惨叫出声。

叶晨曦呆住了,呆呆地问:“为什么不躲开?”

王应辉握着被敲断的手腕,痛得咧牙:“姑奶奶,你还真抽啊!”

叶晨曦哼了哼,横眉倒竖:“你以为姑奶奶是在说笑吗?姑奶奶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被威胁了。”虽然语气凶狠,但还是忍不住问,“真的断了?”

王应辉把断腕递到她面前:“面对诚心诚意追求你的追求者,你也真狠得下心。”

王应辉一只手掌半垂,断骨处还连着皮肉,此时已肿了起来,不用细看,也知骨头断了。

叶晨曦愧疚起来,但嘴上仍是说:“话该,叫你强迫我。我替你接骨,不过你可不能叫痛。”

“那……进屋去?”王应辉双眼亮了起来。虽然受了皮肉之苦,好歹惹来了她的心软。

叶晨曦翻了白眼,再横他一眼,索先进入院子。

与三十年前的布局相比,王应辉的居处略有差别,但整体格局仍是没变,三步一景,五步一天地,依然充满了诗情画意的精致雅趣,一如他的性格。

有小厮迎上前:“公子,您回来了,咦……公子还有客人啊……“看到叶晨曦,小厮怔了怔,被叶晨曦的花容月貌给惊呆了,但很快又低下头来,不敢再看。

王应辉说:“这位是我们王家的贵客,逆风派少阳真君的高徒,法号乘风。”

“小的见过乘风仙子。”小厮赶紧拱手施礼。

叶晨曦道:“不必多礼,你家主子手腕断了,麻烦去准备夹板和沙布。”

小厮大惊失色,这才发现王应辉一只手腕断掉了,赶紧问:“公子,何人把您打伤了?”

王应辉不耐烦地道:“废话那么多做什么?赶紧拿夹板和沙布去。”

小厮这才屁颠颠地去了。

叶晨曦打量了屋子里的摆设,宽大的内室布置精致,大至一桌一椅,小至几子上的摆设,无不精益求精,整体呈中性色调,即不显高冷,又不失格调,给人一种舒适的放松空间。

王应辉指着中间的软座,说:“就坐这吧,口渴吗?肚子饿不饿?我让人给你端些点心来。”

叶晨曦说:“别忙活了,我先给你把骨头接上吧。”坐到三尺高的软垫上,与王应辉对座。

王应辉也坐了下来,“不急,我先让人拿御寒的衣物来。”

“你这屋子挺暖和的,我现在已经不冷了,更何况,还有你的避寒珠呢,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那怎么成,所有人都穿得厚厚的,就你一人单得单薄,我爹娘还以为我怠慢你呢,铁定揭我的皮。”

叶晨曦挑眉道:“当年,我可是把你们父子得罪狠了的。你们王家当真不计前嫌?”这也是叶晨曦纳闷之处。

王应辉笑道:“实不相瞒,前些年确实恨你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喝你的血,抽你的筋,扒你的皮。只是后来相处久了,又忽然发现,其实你也还满可爱的。扪心自问,当年我也有错,错把你当成强取豪夺的对象……早知道你这么难缠,打死我也不会算计你了。”王应辉素有精算盘的绰号,虽有贬意,却也证明他的精明程度。只是一遇上叶晨曦,便阴沟里翻船,成为毕生之耻,每每想来,无不恨得咬牙切齿。谁知命运就是这么的捉弄人,以往百般看不顺眼,就算有起誓符约束,心头依然有着强烈的报复愿望的他,却在不知不觉中,居然失了报复之心,反而把一颗心给赔了进去。

叶晨曦拉长声音,双手撑在桌面,把下巴枕在叉交而握的手上,露出俏皮的笑容:“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题外话------

把旁边的门面一并租了起来,这两天整店子去了。不忙的时候,我家太上抢着活儿干。我忙的时候,又给我制造麻烦,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来,娃儿正用手机上网课,接到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真的很抓狂。好容易喘了口气,这才想到更新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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