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相许?(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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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曦收回神识,说了事情经过。

王应辉呵呵一笑:“有爆炎符又怎样?我有晨曦,一个就能顶十个,羡慕死他!”

叶晨曦莞尔一笑:“你也别太夸我,我会骄傲的。”

王应辉说:“真没夸你,只是实话实说罢了。”守了整整七天八夜了,王应辉虽然略有疲态,但衣衫依然整洁,这固然得力于冰灵丝的原故,也与他平时讲究的性子有关。虽然下巴冒出了青茬,头发也有些凌乱,却毫无落魄之感,反而有种不拘的潇洒之态。

叶晨曦暗自点头,刻入骨子里的讲究,虽然会让人病诟,但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还能保持这份从容优雅,却也是本事。一般人讲究只讲究在表面,精细也精细于面子功夫,但王应辉的精细,却是刻入了骨子里的,深入骨髓的讲究了。

再看看自己,大概是近朱者赤的缘故,她身上不脏,头发也不乱,依然打理得清清爽爽。要是与凌双馨那货混在一起,保证混到全身上下,除了牙齿和眼睛里有一片白外,绝对是从头脏到脚。

见叶晨曦一直盯着自己,王应辉便问:“这么看我做什么?可是瞧上我了?”

叶晨曦啐道:“你这身衣服,大概有七八天没换了吧?”

王应辉自嘲一笑:“七八天算什么?只要小心些,还能再穿数日,穿出密境也是有可能的。”

叶晨曦取笑道:“这么能忍?你以前不是有严重洁癖吗?”听说以往一天要换三回衣服呢。

王应辉说:“密境里嘛,哪来那么多讲究。更何况,就算要讲究,也无人欣赏呀。”

“对于素来有洁癖的人来说,你就不感到难受?”

“还好,已经习惯了。”时常出入密境,再有洁癖,也治得差不多了。

阿火又说话了:“主人,小寒说,它瞧中了你身边这个男修,要收他做主人。”

叶晨曦默了片刻,又磨了磨牙,目光转向王应辉。

王应辉被她盯得毛骨悚然,忍不住后退半步,赶紧问:“这么看我做什么?”

叶晨曦上下打量他,目光带着妒忌和挑剔,又与阿火交流:“你确定?小寒……小寒怎么就这么没眼光?”

阿火不爽地道:“真正没眼光的是我,小寒那才叫有眼光呢。”

叶晨曦心头也乱不爽一把的,她千辛万苦得来的宝物,居然为人作嫁,便宜王应辉,真是抓心抓肺的痛。但小寒都主动认了王应辉做主人,她也不好不答应它。但心头确实不爽就是了。于是叶晨曦问王应辉:“想要我这万年寒铁吗?”

“啊?”王应辉呆了呆,说,“当然想要呀,这么个宝贝,谁不想要。只是那是你凭本事得来的,我就是羡慕也没用呀。”他还做不到强夺他人宝物的地步,尤其是叶晨曦的宝物。

叶晨曦撇唇,不大痛快地问道:“对了,阿辉,你进阶通玄,应该早就有了自己的本命法宝了吧?”

“还没呢,家父一直没有找到适合我的。就一直没有替我打造。”

叶晨曦更加不痛快了,居然踹了他一脚:“讨厌的家伙,可恶。”

王应辉被踹得莫名其妙,以为自己哪里得罪了她,只好赔着小心问道:“姑奶奶,我没得罪你吧?”

叶晨曦狠狠白他一眼,说:“给我十万枚三品灵石。”

“啊?”王应辉睁大眼。

“想不要我这个万年寒铁?已经开启了灵智的,做你的本命法宝倒也绰绰有余。”

王应辉再一次惊呆了,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寒铁石门是你凭本事得来的,你要送我?”

叶晨曦再度白他一眼:“送你?想得美呢。十万枚三品灵石,一文不少。赶紧给,不然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庙了。”

阿火讥笑道:“主人,你好奸诈哦。”

“闭嘴。”叶晨曦用神识吼了回去,又盯着王应辉,见他还一副呆瓜相,不由踩他一脚,“不愿?”

“肯肯,自然肯。”王应辉忙点头如鸡啄米,但又迟疑地道,“你……真要送我?”

叶晨曦再度翻了白眼,又剜了他一眼:“怎么那么罗嗦?到底要不要?不要就算了。”

“要要要。十万枚三品灵石,真的能换你的万年寒铁?”王应辉再一次小心认证。

“是。”叶晨曦有气无力的回答。

王应辉眉开眼笑,赶紧应了,但又说:“只是,我身上可没这么多灵石,要不,用别的宝物来换?”

“没问题。”叶晨曦现在也不缺灵石,“只是你给出的宝物也不能太寒碜了。”

“呃……最近手头确实有些紧,要不,我以身相许如何?”王应辉传音道。

“你?以身相许?”叶晨曦上下打量王应辉。

王应辉拍了胸口,说:“怎样?要不要考虑考虑?王某这样的条件,比上不足,但比下应该有余吧?”虽然话说得轻松,可他内心并不轻松,晨曦这丫头,什么都好,就是迟钝得令人牙痛。

叶晨曦上下打量他,摸着下巴,啧啧有声:“长相嘛,不错,上品。”

王应辉心情飞扬。

“家世嘛,也不错,上品。”

有人唇角带笑。

叶晨曦又继续道:“长得好看,又身处金字顶端,本身也优秀,又有才华,绝对是大多数女修梦寐以求的道侣人选。”

“只是,优秀的男人,不代表他会是个好丈夫。有才华的男人,也并不代表他是个疼惜妻子的人。就算能疼人,也不代表就有担当。”叶晨曦说完,又哀声叹气,“太优秀了,让我倍感压力呀。”

王应辉一颗心又落了下来,心知这丫头脑回路异于常人,脑子构造和想法,也与常人相悖,可每次试探她,都会被气得死去活来,活来死去。也不知这丫头怎么就生了这样一副脑子。

王应辉问她:“别的女修,都巴不得嫁个家世好、有才华又英俊的男修,怎么你就与她们不一样呢?”

叶晨曦想了想,说:“大概是见多了痴情女总被负心汉欺骗或抛弃的事吧,让我对男人这种生物,实在没有半分好感。”心知这话有得罪人之嫌,又赶紧描补,“当然,只要不做道侣,做朋友还是不错的。但要是做丈夫,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为什么呢?”王应辉赶紧问。

“哪来那么多为什么。”叶晨曦白他一眼,又说同,“最近你这家伙挺古里古怪的,说,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王应辉噎了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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