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给了灵石(1 / 1)

加入书签

呃……顾骄阳是个值得拉拢的朋友,拿朱果换来这份友谊并不吃亏。

当然,自己也是值得他交好的朋友就是了。

朱果的珍贵不用细说,既是常规性的灵果,因为大多数丹药,都需要朱果这个原村料。但朱果又是珍稀灵果,正是因为大多数丹药需要朱果,但朱果却是一千年以上的效果才好用,越是品级高的丹药,所需朱果的年份也就越高。朱果的珍贵便不足用文字来描述。顾家再是富有,怕也养不出一千年以上年份的朱果。而顾家的家大业大,所需朱果数量就更加恐怖了。而自己能够催熟灵植,想来顾骄阳应该在打朱果的主意吧?

叶晨曦还自认善解人意地把话说完:“朱果再珍贵,但比起你我的交情,这点又算得什么?以后可切莫再如此了。师兄若是需要朱果,直接与我说就是了,可别再遮遮掩掩了。”

据她所知,两千年份的朱果,坊间都要卖三万枚三品灵石,而三千年份的朱果已是世间难寻,有市无价。五千年份的就更是稀珍。他不好向她开口也在情理之中。

顾骄阳默然无语,内心却在滴血,忽然明白卫子骏为何要对他幸灾乐祸了。

“晨曦什么都好,就是在感情方面迟钝得让人恨不得撞墙。顾兄,我就预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之前顾骄阳还嗤之以鼻,觉得卫子骏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现在他才明白,俏媚眼挤给瞎子看是何等感受了。

看着盒子里的两枚朱果,散发着鲜艳的色彩和缭饶的灵气,要是投到市面上,保证让人打破头,绝对要抬出天价。但这丫头却毫不犹豫地给了他,顾骄阳说不出的滋味。顾家确实极需朱果,有这了两枚珍贵的朱果,又能炼制不少顶级丹药,顾家又能批量培养出一批高手了。

“师妹,这朱果如此珍贵,你当真舍得送我?”顾骄阳,内心还是颇为激动,这么珍贵的宝物,她说送就送了,一如二话不说就送了一颗五千年份的朱果给卫子骏。

卫子骏与她相交多年,比他更早认识叶晨曦,并且听他们的对话,不难猜出,他们曾历过患难,还共同生活了几年,朝夕相处出来的感情,是弥足珍贵的。尽管卫子骏已经结了婚,但顾骄阳内心还是隐隐带着妒忌,觉得在叶晨曦心目中,卫子骏肯定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不然她不会眉头都不皱一下就送了五千年份的朱果。

如今叶晨曦送自己朱果,一送还是两颗,这是不是证明,在她心目中,自己与卫子骏属于同等地位?

叶晨曦笑嘻嘻地说:“少给我抬高帽子,肯定是要报酬的。”顾骄阳脸上的失望之色太过明显,于是她又说,“不过呢,看在咱俩交情的份上,我也不收你高价,除了给我几粒丹药外,只需再给我十万枚三品灵石便足够了。”以顾家的实力,炼制的丹药,肯定是弥足珍贵的,要几粒回来才不算吃亏,要是自己炼制,浪费时间,还浪费材料。还不如拿现成的划算。并且又顾及了与顾骄阳之间的交情,真是一举数得。

顾骄阳垂下眼睑,半开玩笑地说:“看来,在你心里,我与子骏多少还是有区别的。”

叶晨曦奇怪地说:“这与子骏有什么相干?”忽然想到她送了卫子骏一颗五千年份的朱果的事,又捂唇笑道,“那是因为子骏结婚,身为好朋友,肯定要送份大礼的。师兄放心,哪日你也成亲了,我保证也送你一份大礼,保证不比子骏的差。”

顾骄阳仔细观察她的神色,脸上只有灵动的狡黠,光茫四射,比天边的星辰还要耀眼,像宝石般散发出着独特的兴华。

只可惜,这颗灵动的宝石,却不是为自己绽放。

顾骄阳忽然间连叹气的力气都没了,只觉心累。

但叶晨曦却毫无所觉,反而觉得她安排得极为妥当,且面面俱到,于是便伸出手来,“十万颗三品灵石,拿来吧。”

顾骄阳没有再说话,而是看了顾墨云一眼。

顾墨云一边心疼自家主子,一边说:“少城主请稍候,叶姑娘请稍候,小的马上就去拿灵石。”

顾墨云一溜烟跑了。

叶晨曦问:“你身上不带灵石吗?”

顾骄阳说:“都由墨云替我保管着呢。”身为少城主,并不会把所有宝物全都带在身上,而是有专门存放的地方。就是灵石也不会带太多,主要是怕万一出现了意外,平白便宜了外人。

不一会儿,顾墨云回来了,恭敬地递了个储物袋给顾骄阳。

顾骄阳神识在袋子里扫了扫,又把储物袋递给叶晨曦,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叶晨曦笑嘻嘻地接过,也没用神识扫射,便直接丢进储物袋了,说:“你说的很有道理,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回去后,我也找个地方保管起来。”

顾墨云忍不住说:“叶姑娘,您应该数一下灵石数量的。”

叶晨曦说:“没必要,我还不相信师兄的为人吗?”

顾墨云说:“叶姑娘,钱财的事,还是当面点清最好。”

“没事,我相信师兄的为人,不会少我的。”叶晨曦笑着说。

顾墨云泪流满面,其实他很想说,刚才给出去的灵石,不是十万枚,而是三十万枚啊。之所以不吭声,主要是想把“大方”的名声留给自家主子,或由自家主子来发挥。谁知这女的竟然不按牌理出牌,白瞎了他一片好意,还平白辜负了主子那一丢丢儿的小心机。

顾骄阳也挺郁闷的,不过他也不至于傻到说“我给你的是三十万枚灵石”的话。当然,说出来也不是不好,只是未免与他的高端形象不符。

叶晨曦不知道这对主仆内心的丰富世界,喜兹兹地告辞而去。

……

刘宁昨晚也歇在顾家,只是顾家最普通的客房。在叶晨曦与顾骄阳一起吃早膳时,他则尽职地守在花厅外头。等叶晨曦出来,发现刘宁大变了个样,不由笑问:“怎么这副打扮?”

刘宁之前一直是头发束髻,畜着短须,一身灰色长袍,黑布鞋的打扮。如今头发披散,只在头上戴了个红宝石的抹额,灰衣也换成黑色的宽大长袍,与之前的形象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面对叶晨曦的疑惑,刘宁回答:“李家也在初阳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