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带你听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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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带你听戏

卫箴找到谢池春那会儿,她正拉了吴赞逗弄什么东西。

他站得远一些,还没走进,两个人围在一块儿,他也看不清石桌上到底有什么,反正两个人是头都快撞到一起去了。

吴赞早成了家,孩子都有了俩,一双儿女,生的玲珑可爱。

饶是如此,卫箴还是觉得胸口一闷,当下脸色也不大好看。

等走近了,他先低头往石桌上看,瞧见是只兔子,这兔子通体雪白,唯独两只耳朵和尾巴尖儿上,各有一团黑,看起来憨蠢可爱。

他这会儿站的近,把阳光遮挡住一大片,谢池春感受到阴影,便侧目抬头,一见是他,便笑着叫老大,又指指桌上的兔子:“老大来看,这兔子吃香瓜。”

卫箴觉得眼角抽了抽。

兔子吃香瓜?闻所未闻。

他对这兔子吃什么一点兴趣也没有,敷衍的看了一眼:“是哪里来的兔子?”

“驿馆里养的,不知道谁养出来这样可爱的小东西,倒养的稀奇,竟然吃瓜,我早上和吴哥见了,觉得好奇,跟人家借了来玩儿的。”她一面说,一面问卫箴,“老大是有事吗?找我的,还是找吴哥?”

从前听她叫吴哥,卫箴不觉得有什么,除了厉霄与她年岁差不多,且总没事儿找她过招,一点没个兄长的样子,她整日厉霄厉霄的喊,其他的似吴赞、乔严,她倒是都很敬着。

但眼下嘛——

卫箴没有坐下去,就是把目光落在了吴赞的身上,且那一眼,相当不和善。

吴赞心头一紧,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他刚才觉得兔子稀奇,跟谢池春靠在一块儿逗弄小东西,好像……好像凑得有些太近了。

他尴尬的笑,腾地一下就站起来了,简直避谢池春如蛇蝎:“我见这东西挺稀奇的,打算研究一下,回家给孩子也买两只。”

卫箴皮笑肉不笑,看起来却更可怕。

吴赞反手挠头:“老大是找我的吗?”

这是明知故问,但他不敢不问,问了,才有理由溜走啊。

卫箴盯着他半天没开口,好久才说了句不是。

吴赞相当的有眼色,哦的一声:“那我先走了,得去问问这兔子怎么养的,养出来吃瓜的性子。”

卫箴没理他,眼神却分明告诉他,赶紧走。

谢池春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吴赞已经一阵风不见了人影。

她笑僵了下:“吴哥走的这么急?”

“急着买兔子吧。”卫箴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看她时不时伸手戳那只兔子,心下软的一塌糊涂,觉得她比兔子要可爱得多,“你喜欢这只兔子?”

“也不是说喜欢这只,我小时候也养过小兔子和小猫,后来……”她话音一顿,“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没精力照顾它们,就送了左邻右舍的,后来一直没敢再养,就怕养不活,还是要舍出去。”

卫箴本来就心软的不行,她这样一说,他越发添上三分心疼。

她幼年父母健在时,应该也是很无忧无虑的长起来的,他没问过,她到底是怎么一个人长大的,但想来也知道,活的很辛苦。

大概就是从前过的太艰难了,才磋磨出这样和善的脾性,他没见过谢池春对什么人发脾气,哪怕是她手底下的校尉力士做错了事,或是有一时耽误了事情的,她都不会疾言厉色的斥责。

其实这样不好,毕竟有了官品,手下管着那么多人,性子太软,容易叫他们蹬鼻子上脸,反过来欺负,不过好在乔严他们都挺护着她,底下的人明白事儿,从没闹出大乱子罢了。

卫箴又低头,把那兔子的模样记在了心里,而后拍了拍她:“别戳了,驿馆里的人一天到晚的忙,也不知道给这东西洗干净了没有,它又啃了一嘴的瓜,再沾你一手。”

谢池春却不理他,还是戳一戳又捏一捏的。

卫箴看着头疼,想了想,上了手揪起兔子的耳朵,说来也巧了,驿馆的衙役正好打外头路过,他一扭脸儿看见了月洞门外闪过的人影,这小院子又不大,他一扬声,衙役就听见了,忙不迭的进门来,卫箴把手上的兔子冲他晃了晃:“知道谁养的吗?”

那兔子叫他提着,两条后腿一直在蹬,谢池春看得心疼:“老大你手上轻点儿啊。”

卫箴横她一眼,那衙役又点头说知道,于是卫箴递过去:“给人家送回去吧。”

谢池春满脸都写着舍不得,衙役看在眼里,但显然卫箴才是说了算的那一个,是以他上手接下来,又在卫箴不耐烦的眼神中,匆忙转身离开了此处。

人走了,兔子也不见了,谢池春小脸儿垮了垮:“咱们就在这里歇脚,我原也逗不了它多久。”

“行了,别闷闷不乐了,我带你出去一趟。”

她啊了一回,显然惊讶:“老大要带我去哪里?”

“上街。”他耐着性子,“”我听厉霄说,池州府的青阳腔天下闻名,你陪我去听戏吧。”

“我不懂戏啊。”她一双灵动的眼睛里,闪烁着的全是茫然,“怎么不叫厉霄陪你去呢?他比我懂这个。”

卫箴心说我当然知道他懂,别说你不懂戏了,青阳腔我也没听过!

但他面上却不露,只寻了借口敷衍过去:“两个大男人一块儿去听戏,你觉得合适吗?”

谢池春一愣,她没想过这个,反正平时锦衣卫进进出出都是男人,查案子都是男人们一块儿,谁说过不合适啊。

不过卫箴这样一说,两个大男人一起去听戏,其实还是有点儿怪异的。

京中的纨绔们,时常携手直奔戏楼,但多半不是为了戏而去,他们奔的,是唱戏的人。

伶人身段好,嗓子更好,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不把这些伶人当人看,一时有了看上眼的,花了银子,只当买了个玩物,这样的事,她见过很多,也见怪不怪,心下虽鄙夷,却知世道风气是这般。

卫箴显然不在这纨绔之列,是以他大概觉得,拉上厉霄去听戏,是十分别扭的一件事。

于是谢池春不疑有他,拍了拍手站起身:“那走吧。”

卫箴却很嫌弃的看她一眼:“你去洗洗手,再换身衣服,刚才是不是还抱过那只兔子?以后出门在外,不知道干不干净的东西,再喜欢也别随便往怀里抱,你去换,我在这儿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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